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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老旧散小区老旧管网综合改造实施方案》(齐政办发〔2016〕3号)政策解读

2016/02/02 1.2w 阅读 96 点赞
齐齐哈尔市是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商品粮基地、畜牧业基地,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信息和交通枢纽中心,是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区域的中心城市。近年来,齐齐哈尔市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得到很大发展,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供水、供热、排水事业也取得了巨大发展和进步。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小区的“三水”(供水、供热、排水)设施最早的建于70年代,由于老旧小区“三水”建设年代早、早期建设规划管理不规范,由企事业单位自行建设和管理的“三水”设施较多,形成了分散、单小的二次供水泵房、小锅炉房,不仅设施规模小、设备陈旧、管网腐蚀老化导致跑冒滴漏严重,而且成为制约供水、供热、排水事业发展和影响居民生活的重要瓶颈。
  鉴于中心城区老旧单散小区“三水”存在着诸多问题,解决单散小旧二次供水泵房、小锅炉房能耗高、管网腐化老化漏失严重并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我市政府制定了《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老旧散小区老旧管网综合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三水”(供水、供热、排水)设施上着手,从解决管网跑冒滴漏、堵塞、暖气不热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使用的问题上着眼,从改善老旧散小区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上着力,本着多方筹资、尊重意愿,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规范运作、各司其责的原则,围绕改造范围和目标、改造原则、改造任务、资金筹措、责任分工、后续管理和改造要求7个方面制定了36条具体措施。
  一、改造的必要性和相关法规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解决中心城区老旧散小区“三水”(供水、供热、排水)管线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居民群众“吃水难、冷屋子、排水不畅”,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使用等问题,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卫计委”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等法规政策,为使老旧散小区老旧管网综合改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市制定了《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老旧散小区老旧管网综合改造实施方案》,将改造工作按年度进行分解,使改造后的老旧散小区实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散小区住宅楼(含部分2000年以后)的“供水、供热、排水”等老化破损严重、无法维修的管网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解决管网跑冒滴漏、堵塞、暖气不热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使用的问题。通过方案的实施,将我市分散老旧二次供水泵房整合为区域性中心泵房,将分散的供热小锅炉并入集中热源,彻底解决能耗高、污染严重、环保不达标等问题。同时,通过对老旧管网实施改造,可使我市老旧小区超期服役老旧供水、供热、排水管网得到更新,使跑冒滴漏严重的现象得以改善,从而确保供水、供热运行安全,小区排水顺畅,提升老旧小区设施质量。
  三、改造资金筹措及分担原则
  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供水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本着“政府主导承担大头,企业按比例分担,居民住户承担小头(合理分担自有产权部分)”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改造意愿,实施综合改造。
  1、供水管网改造。改造资金按楼内地沟管网由住户分担,楼外小区二次管网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分担。楼内地沟管网根据改造预算和住户户数确定各户分担金额,有维修资金的用维修资金支付,无维修资金的由各户集资支付。楼外小区二次管网改造资金按政府承担80%、供水企业承担20%的原则筹集。
    2、供热管网改造。供热企业对地沟内老旧破损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并同步对楼内供热循环系统进行改造,满足居民供热室温达标需要。小区二次供热管网破损严重不能满足供热要求的,供热企业要积极组织与小区供水、排水管网改造同步进行,改造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政府按评审结算造价给予补贴。
  3、排水设施改造。老旧楼房地沟内损坏的排水管网改造同地沟内供水管网合并实施,改造资金按实发生由住户分担;楼房出户管网、设施(化粪池清掏及建设)及小区支线与市政排水干线连接段的改造资金,有房屋维修资金的用房屋维修资金支付,无房屋维修资金的由政府承担。
  四、组织实施和责任分工
  为推进工程顺利实施,《方案》中明确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委、办、局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的组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针对老旧散小区改造涉及内容多、情况复杂、实施难度的实际,对各委、办、局和有关单位具体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在工程推进中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抓落实,形成市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联动机制。
  五、改造要求和后续管理
  因老旧散小区内涉及供水、供热、排水及相关通讯、电力等管线、设施较多,为使改造规范有序推进、确保工程质量,同时,为使老旧散小区改造后需由各自产权、管理单位归口专业化管理,使改造后的各类设施发挥应有作用,在《方案》中明确了后续管理和实施要求。
  (一)改造要求。一是为统筹改造工作,改造工程指挥部实行定期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和协调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检查、考核、督导改造工作落实情况。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城管局、北三区政府、供水企业、供热企业抽调专人承担改造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二是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过程监管,《方案》中明确:落实目标责任。根据年度改造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应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强化施工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做到文明施工,将扬尘、噪音等影响降到最低,努力让居民放心、满意。严格考核督察。将此项工作列为政府年度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实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各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到位。三是争取各方支持,深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改造工作集中在老旧小区,现场条件复杂,施工协调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在改造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相关工作机制等平台的功能作用,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协调,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让广大居民群众知晓改造工作重要意义,主动支持、配合改造工作,积极参与并监督改造工程建设。
  (二)后续管理。主要明确了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管线实行专业化管理。对改造后小区的供水、供热设施,依据相关专业条例、管理办法等明确的责权、范围由相应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并完善相关验收、移交手续,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明确各管理单位协作机制,促进住宅小区各相关单位、同类设施不同范围管理的有效衔接。二是物业引入竞争机制优化管理。针对物业管理分散、部分无物业的小区,对已有物业服务的,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对于没有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倡导实施物业管理,由业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对单散楼、小型小区的物业进行优化整合,并入就近的大型小区物业企业进行管理,避免一个小区有多个物业服务,使居民小区内各类设施得到有效的维护管理。三是完善内业资料规范化管理。为便于后期管理和各类设施排查,对综合改造后的小区管线、设施图纸及相关手续和内业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