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16年森林防火命令》(齐政发〔2016〕5号)政策解读

2016/03/04 4.7k 阅读 259 点赞
一、《命令》发布的必要性
  《命令》落实了各县市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的责任,明确了入山进林人员应履行遵守的规定和公民应履行的义务,对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有重要意义。
  二、《命令》的法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三、《命令》起的草过程
  市防火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命令》,并报送市法制办。市法制办对初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照立法技术规范,对文字表述进行了修改。然后送至市政府办公厅,最终形成了《命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