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的背景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国务院于2015年4月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2016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印发了《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分别制定并公布本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按照省政府要求,由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工作方案》”。
二、编制依据与原则
(一)编制依据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2、《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
(二)编制原则
1、确定指导思想,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
2、明确分工和职责,多部门协同配合
水污染防治涉及市直多个部门和单位。《方案》明确有关部门任务,牵头和参与部门、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3、《方案》中提出的防治计划与《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目标、原则和要求一致。
三、主要内容说明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制度措施和保障机制四个部分。提出了13条35款,共71项具体措施。有牵头部门和单位21个,参与部门和单位36个。
(一)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
1.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稳中求好主要河湖生态水量基本保证。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
2.主要指标
分年度:到2016年底,拉哈、浏园、江桥等4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到2020年,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高于90%,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极差比例控制在17.8%左右。
分流域:2020年,各流域水质满足水功能区目标要求,2016年,富源村、讷谟尔河口、龙安桥监测断面满足水质量目标的要求。
(二)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共提出了4条任务,节约水资源、治理污染源、调整产业结构和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第一条,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用水总量,严控超采地下水;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农业和城镇节水;科学保护水资源,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生态流量。
第二条,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提出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污染减排措施。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三条,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
第四条,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建立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机制,定期公布饮水安全状况;科学防治地下水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三部分为制度措施。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科技支撑,对环境执法监管机制、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第一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收费政策。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促进多元投资;通过推行绿色信贷体系建设,实施跨界补偿措施。
第二条,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快完善法规规章,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监督执法机制;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
第三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制定实施限期达标工作方案;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类环境风险;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
第四条,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第四部分为保障机制。明确地方政府落实责任、考核问责、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等要求。
第一条,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各级政府建立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严格目标考核,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第二条,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方案》以《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模板,是该方案在我市的实施办法,也是未来五年我市水污染防治的行动指南。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打赢“十三五”时期水污染防治战役积极努力。
政策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齐政办发〔2016〕33号)政策解读
2016/05/18 5.3k 阅读 207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