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健全完善办文、办会、办事工作机制为核心抓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规范行政行为、破解工作难题,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我办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执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2025年以来,《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齐齐哈尔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学前教育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共计11次,涵盖河道管理、森林防火、突发事件应对、慈善事业、政府采购等多个领域,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深化思想武装,统筹推进法治融合
我办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要遵循,牢牢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法治根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系统纳入支部理论学习与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必修内容,构建起"领导带头领学、全员参与学、联系实际学"的学习机制。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相关重要论述,精准把握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我办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初步审核、送审流转等职责,主动配合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全程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合规;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受理、审查、答复等关键环节操作标准,依法依规回应公众合理诉求,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100%;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将其作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全年负责协调督办的53件代表建议、82件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认真办理上级交办和群众网络平台反映的合理诉求35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健全决策机制,筑牢依法办事根基
我办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原则,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管人、管钱、管事全流程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工作,均在充分论证评估、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杜绝“一言堂”。着力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教育针对性不足,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多以集中学习、文件传达为主,部分干部职工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强。
二是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合法性审核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对文件、政策的审核有时侧重形式合规性把关,在实质合法性、实操适配性等方面的审查标准不够细化规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依托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督促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开展自主学习,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工作全流程,持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提升依法办事效能。聚焦重点工作领域,健全法治与业务融合机制,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同时,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法治培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夯实法治建设基础。进一步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全流程管理机制,持续健全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提升文件质量和实效性。
我办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