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反馈我县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到位,鹏程社区、淀粉厂居民区夏季洼地内涝房屋进水,冬季房屋墙体开裂”等问题,鉴于当前暂无棚户区改造政策且无法引入社会资本整片开发的实际,为加快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妥善解决城区居民“居住难”问题,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制定了解决我县城区居民“居住难”的工作措施和方法。
二、主要内容
《克山县妥善解决城区居民“居住难”问题工作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分为工作目标、适用对象、标准认定、支持政策、申请程序、使用管理和工作要求共七个方面。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方案》明确了目标是有效解决城区内D级房屋及低洼易涝区域居民“居住难”问题,改善城区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第二部分是适用对象。《方案》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在克山镇城区内有且仅有一套平房、2024年10月1日前入住,现住房安全等级评定为D级、或住房为低洼易涝区域内具有安全隐患平房的克山镇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
第三部分是标准认定。《方案》明确了城区内D级居民平房住宅和低洼易涝区域存在安全隐患平房住宅的认定方式和标准。
第四部分是支持政策。《方案》明确了居住在城区内、房屋安全等级评定为D级房屋的平房住宅低收入家庭,居住在低洼易涝区域内、房屋安全等级评定为C级的平房住宅低收入家庭和居住在低洼易涝区域内、房屋条件恶劣、反潮、下沉的平房住宅低收入家庭三类“居住难”家庭的政策支持标准。
第五部分是申请程序。《方案》明确了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重点核查信息等申请必要条件、材料及申请审批工作流程。
第六部分是使用管理。《方案》明确了享受政策家庭的监管和用隐瞒虚报和伪造等方式申领补贴的申请人的处置方式方法。
第七部分是工作要求。《方案》从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和严肃追责问责三个方面,对各部门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