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讷河市财政局关于讷河市林业和草原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决定

2026/09/03 7.7k 阅读 225 点赞

讷河市自然资源局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6〕29号)和《齐齐哈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齐财发〔2026〕28号)的相关要求对你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

2025年1月15日15号凭证,发生电费1,940.5元,未附电费发票。

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2019年修订)第四十八条:“(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收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三十条“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的规定。

(二)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2025年11月7日5号凭证,发生水费3,000元,差旅费7,600元。2025年11月7日6号凭证,发生电费1,367.5元,书籍费960元。2025年11月7日7号凭证,发生差旅费3,979.83元。2025年12月4日9号凭证,购买华测视觉放样RTKT10Air,11,985元。2025年12月12日22号凭证,购买打印机5,500元。2025年12月18日25号凭证,购买办公耗材22,128元。以上合计56,520.33元,均未在对应的水费、电费、差旅费、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费科目核算,列支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不符合《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3〕83号)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应当按照支出经济性质、具体用途规范归集核算的相关规定以及《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行政支出、事业支出应当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的规定。

二、处理决定

对存在的上述问题,你单位应从加强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的工作出发,积极进行以下整改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责令补充完善该笔业务的三方询价、比价等采购佐证资料,归入会计档案。强化支出单据审核,财务报销环节严格审核采购审批、比价询价、合同、验收等全套附件资料,资料不全不得办理资金支付。对本单位同类采购支出凭证开展全面自查,补齐缺失的采购附件

(二)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责令对上述账务差错进行调整更正,按业务实际性质分别调整至水费、电费、差旅费、办公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正确经济分类科目。同时对RTK设备、打印机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入账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府收支分类经济分类科目核算范围,严格按照业务实质选择会计科目,准确归集各项支出。

以上处理决定,请你单位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讷河财政监督评价

电话:0452-3373568

地址:讷河市环城东大街88号

讷河市财政局

202682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