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自然资源局: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6〕29号)和《齐齐哈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齐财发〔2026〕28号)的相关要求对你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业务控制方面。
2025年12月8日6号凭证物业管理费18,000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三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的规定。
(二)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2025年5月17日5号凭证,发生维修费2,914.9元,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不正确。2025年9月30日22号凭证,发生培训费1,740元,计入办公费,经济科目不正确。
不符合《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3〕83号)规定: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支出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设置,用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及单位会计核算,各项支出应当对照业务实质匹配对应科目核算,不得随意使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兜底科目归集本应在专用科目核算的支出以及《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关于单位应当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规范会计核算,预算支出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的相关规定。
(三)原始凭证不合规。
2025年5月31日24号凭证,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程技术服务费148,800元,原始凭证未附三方询价手续。
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2019年修订)第四十八条:“(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收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三十条“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的规定。
二、处理决定
对存在的上述问题,你单位应从加强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的工作出发,积极进行以下整改:
(一)政府采购业务控制方面。完善政府采购业务内控流程,今后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定程序,严禁先实施后补手续、规避政府采购程序行为。健全政府采购内部审核审批机制,在财务支付环节严格审核政府采购审批、采购实施等前置资料,资料不全不得办理资金支付。
(二)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责令对上述会计核算差错予以更正,按正确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调整账务。组织财务人员加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会计制度业务学习,严格按照经济业务实际性质选择对应经济分类科目,准确归集各项支出。对本单位同类会计核算情况开展自查,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原始凭证不合规。责令补充完善该笔业务的三方询价、比价等采购佐证资料,归入会计档案。强化支出单据审核,财务报销环节严格审核采购审批、比价询价、合同、验收等全套附件资料,资料不全不得办理资金支付。对本单位同类采购支出凭证开展全面自查,补齐缺失的采购附件。
以上处理决定,请你单位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讷河市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电话:0452-337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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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