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
我市现有51所学校建设了塑胶跑道,塑胶跑道面积35万㎡,其中:2014年以前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塑胶跑道21块,面积15.5万㎡;2014年以后建成或在建的塑胶跑道30块,面积19.5万㎡;其中:在建的9块。近几年,全国个别省份相继出现了毒塑胶跑道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省委书记王宪魁对此非常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高度重视,主动做好质量督查工作,按此建议办。”省政府成立了四个督查组,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塑胶跑道质量进行了实地抽查,并对校园塑胶跑道质量建设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为贯彻省委书记的重要批示和我省对塑胶跑道安全质量的工作部署,加强塑胶跑道建设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市政府对我市2014年以后建设的塑胶跑道的建设质量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二、制定该文件的法律依据
近几年,全国个别省份相继出现了毒塑胶跑道事件,国家对塑胶跑道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教育厅向省政府提出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塑胶跑道质量督查工作的建议》。6月27日,省委书记王宪魁在省教育厅的建议上做出重要批示:“高度重视,主动做好质量督查工作,按此建议办。”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6月28日省政府作出工作部署。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保厅、省卫计委成立了四个督查组,由副厅级领导带队,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塑胶跑道质量开展实地抽查。
督查组代表省委、省政府强调:塑胶跑道建设,地方政府是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政府要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校园塑胶跑道安全质量建设的管理。对塑胶跑道建设质量工作省督查组提出五点意见:
1、对新建项目,要立即叫停,现场取样送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省教育厅确定)检测,检测合格继续施工,检测不合格停工、铲除重建;
2、2014年以后铺的塑胶跑道,全部取样送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要停止使用;
3、正在招标的或已完成招标还没建设的项目,要对企业资质进行核定,对其以前做的工程进行调研,至少市场调研五家以上,看看有没有不良反响;不能将价格最低作为标准,对以价格最低中标的,要重新审核,明显成本合不上的要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4、今后再有建设塑胶跑道的学校,一定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政策,严把招投标关,严把资质关;
5、需检测的各学校的检测结果7月底前报省教育厅艺体卫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15日下发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学校(幼儿园)塑胶跑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
1、叫停在建工程,严格取样检测
2、监管关口前置,确保工程质量
3、明确政府职责,建立长效机制
4、把握舆论导向,做好宣传工作。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通过检测,确保我市2014年以后建成或在建的30块塑胶跑道的质量安全,保证师生的身心健康不受侵害。
各县(市)区政府、各校要对2014年以后建设的塑胶跑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新建项目,要立即叫停,现场取样送省政府确定的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继续施工,检测不合格停工、铲除重建;2014年以后建设启用的塑胶跑道,全部取样送省政府确定的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也要铲除重建。新竣工的塑胶跑道,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在工程结束后进行竣工验收。对苯、甲醛、甲苯和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毒有害物及可溶性铅、镉、铬、汞等重金属含量进行抽测,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从保护学生和教师的健康出发,新竣工经验收合格的学校塑胶跑道,要按相关要求和环保等标准安排足够的空置时间,1 个月后方能使用。新启用的跑道应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中使用。
四、制定该文件的协调论证过程
省塑胶跑道专项检查后,我们马上向市政府主管市长汇报了检查精神,主管市长指示要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加强对塑胶跑道质量安全的管理,我满按照检查组传达的省政府对塑胶跑道建设质量安全的要求,起草了文件,经市政府办公厅四处、法制办等部门的把关,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在7月15日也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学校(幼儿园)塑胶跑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们对照后,完全符合省政府要求。
政策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塑胶跑道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齐政办规〔2016〕2号)政策解读
2016/07/25 8.8k 阅读 459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