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齐政办规〔2016〕4号)政策解读

2016/08/24 1.7k 阅读 209 点赞

  根据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和93320部队要求,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净空高度要经过机场主管部门审核,也就是在规划审批中增加净空审核环节。为保证飞行安全,并使建设项目顺利运行,处理好规划审批与机场净空审核以及后续建设手续的关系,出台此通知。
  一、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审核受理范围和备案部门确定。齐齐哈尔机场为军民合用机场,机场净空保护范围根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和93320部队提供的净空图划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民用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和军用机场净空保护范围。民用机场净空保护范围为机场跑道两端各20公里,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的区域,军用机场净空保护范围为机场跑道两端各20.1公里,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3.1公里的区域。审核受理范围和备案部门是根据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齐齐哈尔分公司和93320部队提供的相关资料确定。
  二、申报程序。按照民航东北局和93320部队要求,在规划审批前应征求其净空高度意见。由于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和93320部队主管部门办公地点在沈阳,机场净空高度审核需上报到沈阳。在建设项目实际运行中发现,建设单位从准备材料到报审至取得净空审核意见需要1至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我市地处北方,施工期短,净空高度审核不完成,无法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手续,无法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有多个项目不能开工建设,对我市城市建设产生很大影响。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按照《齐齐哈尔市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若干意见》(齐政办发[2015]84号)文件第十二条文件精神,经与民航东北局和93320部队多次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即建设单位申报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各级会议研究通过后,市城乡规划局按程序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同时告知建设单位办理机场净空高度审核。除机场净空高度审核外,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的,市城乡规划局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审通知,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及后续手续。建设单位取得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或齐齐哈尔机场分公司)和93320部队反馈的建设项目净空高度回执意见后,市城乡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在规划核实阶段,建设单位应出具93320部队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净空高度意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