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省政府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答:以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构筑“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圆满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任务,为同步小康建设夯实基础。到2017年末,基本完成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标准、对象、程序、信息等方面的衔接,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同期全省动态调整后的扶贫标准;到2019年,实现全省社会救助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和扶贫成果,实现贫困群众同步迈入小康。
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一)加强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统筹协调
1.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2.相应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
(二)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的衔接
1.认定程序的衔接。
2.认定标准的衔接。
3.认定范围的衔接。
4.动态管理的衔接。
(三)加强其他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的衔接
1.完善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
2.强化医疗救助力度。
3.增强临时救助的时效性。
4.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
5.做好农村困难群众脱贫帮扶工作。
(四)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工作机制的衔接
1.建立精准救助协同机制。
2.建立精准救助识别机制。
3.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4.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5.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6.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问:是不是所有的扶贫档案立卡人员都可以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答:不是,对于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要按照精准扶贫退出程序及民政动态管理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对于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要按照民政认定程序将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所以说扶贫档案立卡人员只有符合齐齐哈尔市农村低保条件的,才能纳入农村低保。
问:对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在脱贫帮扶上有哪些政策?
答: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在教育、住房、就业、产业发展、金融等方面享受与扶贫对象同等待遇。鼓励低保对象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加大对无劳动能力、不会生产、不懂经营农村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加入农村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体制的支持力度,稳定他们的收入,解决他们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