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
我市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冬季取暖散煤分散燃烧量大,产生大气污染物多且集中排放,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冬季是逆温天气高发季节,分散供热小型锅炉低空排放,加之工业污染源排放和扬尘面源污染等,是构成PM2.5升高的重要因素,也是产生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为了治理燃煤污染,解决散煤低效燃烧排放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推进散煤替代改造)三年(2020—2022年)攻坚行动。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之年,明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机,实施散煤替代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对于坚决完成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具有十分的重要意义。
二、散煤治理的总体要求
散煤污染治理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燃煤污染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加强供暖期散煤燃烧污染治理,提高散煤集中高效利用能力。
三、散煤治理的思路
当前,我市城镇的冬季供热结构主要是燃煤热电联产和区域燃煤锅炉房,以及分散的燃煤小型锅炉。立足于我市的经济社会现状、居民和企业经济承受能力,以及近三年能源利用发展趋势和条件,按照“减煤、替煤、洁煤”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煤炭集中、高效利用方式,发展利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实施民用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严格治理燃煤污染源等有效措施,完成“三重一改”目标任务。
我市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2020—2022年)实施方案,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际效果,紧密结合我市能源结构现状和利用方式以及发展趋势,综合施策,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实现减煤目标。
攻坚行动针对散煤污染突出问题,为落实具体指标和任务,以污染治理工程为依托,明确项目单位、工程内容、规模、开工建设与竣工投用时间,相应完成的减煤、替煤任务量,并明确负责落实任务的市政府相关部门与县(市)区政府,实行精准治污。攻坚行动采用的工程措施,绝大多数是由国家批准、有成功实例、成熟的工程技术,实行科学治污。攻坚行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依法治污。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推行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方式,逐步提高集中供热比例,制定计划将应淘汰的分散燃煤锅炉供热区域纳入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并负责组织实施”。《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市)人民政府和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发展编修供热规划,合理规划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调整优化供热布局”。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实现我市“三重一改”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即到2022年,全市三年共压减替代散煤148.68万吨,主要采取六项工程性治理措施。
一是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在市中心城区以外县(市)、区,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取代分散供热燃煤锅炉。三年内共建设7座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总装机容量435兆瓦,全部投产后,取代分散供热燃煤锅炉28台,替代或减少燃煤80.39万吨。
二是扩建区域供热燃煤热源和管网工程。在市中心城区和县城热电联产管网未覆盖的区域,扩建区域供热燃煤锅炉房,增加集中供热面积,对老旧供热管网实施改造,不再新建或取代原有分散供热燃煤锅炉。
2020年,全市增加集中供热面积47.8万平方米,改造老旧供热管网152.8千米,节煤1.50万吨。
三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全市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18.39万平方米,可替代散煤2198吨。
四是建设清洁能源利用工程。拓展清洁能源利用途径,扩大利用范围,增加利用能力。全市三年建设3个光伏发电工程、8个风电工程,共替代散煤52.38万吨。建设天然气管网工程4个,替代散煤24.99万吨。
五是更新燃煤热源方式,淘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治理分散燃煤污染源。2020年,市区淘汰燃煤小锅炉21台,总容量175.5吨/小时。
六是增加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和利用能力。实施“秸秆代煤”工程,积极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和配套锅炉、秸秆直燃锅炉供热。在督促现有企业达产达效基础上,适度扩展生产规模,优化企业区域布局,提高产品生产和供应能力。2020年,建设秸秆压块站53个,设计生产能力34.75万吨/年,满负荷工况下可处理秸秆约为48.65万吨/年。
以上六类散煤治理工程共114个项目,全部实施后,三年可替代散煤148.68万吨。
五、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方案的实施,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二是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项目落实。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监督治理。四是建立考评机制,保障有序推进。
原文件下载:
散煤方案政策解读8.20.doc
文件地址:/qqhe/c100136/202008/c02_128935.shtml
(责任编辑:张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