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齐发改规〔2020〕3号 )的解读

2020/08/26 1.8w 阅读 213 点赞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由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黑龙江分公司与齐齐哈尔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2020-2021年天然气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自2020年7月至9月齐齐哈尔市“非居民量”用气价格按照每立方米1.722元执行,即每立方米上调了0.10元。根据《齐齐哈尔市关于建立实施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价格与综合购进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齐发改规﹝2019﹞5号)规定,顺价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同时上调0.10元。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经市政府同意,本次顺价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公共采暖等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最高为每立方米2.81元(含税价)。
  (二)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今后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时应及时重新报批。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齐发改规﹝2020﹞1号)废止。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杨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