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现行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制度规定,企业登记注册时需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齐齐哈尔市有些老城区、老企业、农村的房屋等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导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这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因素,不利于“保市场主体”。面对目前难点,齐齐哈尔市按照国务院、省、市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的有关要求,决定实施改革。
改革后,企业申请登记设立,可通过对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实行书面承诺,企业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登记机关对企业登记环节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不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住所登记承诺制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少企业申请材料,提高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什么是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度改革,以及市场主体如何申报承诺办理登记。
二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定了一些生产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不能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改革。
三是明确了市场主体登记后的部门监管职责。
三、政策依据
一是《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要求,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可以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要求,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
三是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登记注册工作、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中2020年登记注册工作要点要求,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开展住所申报制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金融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和领域外,将住所登记审查改为住所承诺申报,释放住所资源。在试点基础上完善相关措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四是市委深改委已把住所登记承诺制改革纳入《2020年市委深改委第二批重点推进改革事项统计表》,作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原文件下载: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试行办法》(齐政办规〔2020〕7号)政策解读.doc
文件地址:/qqhe/c100136/202009/c02_128948.shtml
(责任编辑:张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