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更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10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要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的堵点痛点,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为贯彻落实好黑政办规〔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齐齐哈尔市实际,提出本落实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和“一网通办”。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三)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便利市场主体多元化退出。
(四)简化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证照一体化”办理试点,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加快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实施智慧监管,有效落实重点监管,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六)提升服务质效。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办事不求人”,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水平,落实市场监管领域“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加强基础服务,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
三、政策依据
(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精神,进一步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提高宽进严管、协同共治能力,更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
(二)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10号)文件精神,更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
原文件下载: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齐政办规〔2021〕7号)政策解读.doc
文件地址: /qqhe/c100136/202109/c02_129052.shtml
(责任编辑: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