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骨灰寄存现收费执行标准《关于齐齐哈尔市革命公墓管理处骨灰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齐价联字〔2018〕6号)执行期三年已满。现民政局申请续批文件,继续执行现行收费标准。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齐齐哈尔市革命公墓管理处继续执行铝合金架(楼内高间)骨灰寄存盒位收费标准:10元/盒·月。
其它档次收费相关事宜仍按《关于齐齐哈尔市革命公墓管理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齐价联字〔2017〕8号)执行。
三、该文件的上位法依据
(一)《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规〔2017〕4号)。
(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放开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价〔2016〕230号)。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文件地址: /qqhe/c100137/202109/c02_129048.shtml
(责任编辑:孟令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