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市储备体制机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选定迫切需要统一的标准,体现企业选定的公平、公开、公正。《选定办法》首先明确了承储企业的具体条件,对承储资格认定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其次,建立了市级储备粮承储机制,使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更加公平、公开、公正、规范。企业招投标入围后,并不代表就可存储市级储备粮食,市粮食局进行企业条件和现场核查,综合考虑承储任务需要、品种结构布局、企业自身条件等因素,通过比对、研究、论证后择优确定承储企业,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第三,对承储企业实行竞争机制和动态管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承储企业市粮食局应及时调整承储企业。
二、制定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选定办法》共12条,包括制定意义、制定依据、企业具备条件、企业提供材料、选定企业依据等内容。
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紧扣改革要求。完善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选定体系,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选定环境,强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突显我市特色。突出市级储备粮企业选定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结合,形成管理闭环。
文件地址: /qqhe/c100137/202207/c02_129184.shtml
(责任编辑:窦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