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齐齐哈尔市民政局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了加大宣传力度,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知晓其主要内容,现对其进行解读。
问:为什么要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救助的标准?
答: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对促进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问: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答:我们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民规〔2022〕8号)文件,并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齐齐哈尔市民政局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问: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是多少?
答: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69元/人月(8028元/人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41元/人月(5292元/人年)。
从2022年1月1日起,城市分散特困基本生活标准为11484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全自理人员1932元/人年、半护理人员3228元/人年、全护理人员4836元/人年;农村分散特困基本生活标准6888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全自理人员1932元/人年、半护理人员3228元/人年、全护理人员4836元/人年;城市集中、农村集中特困基本生 活标准为11484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全自理人员7224元/人年、半护理人员7824元/人年、全护理人员8424元/人年。
问: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可以享受城市集中供养标准吗?
答:按照《齐齐哈尔市民政局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22年起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城乡一体化,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其供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执行。
文件地址: /qqhe/c100137/202209/c02_129203.shtml
(责任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