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预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4年1月,国家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厘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编制、管理、实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随着近几年机构改革,齐齐哈尔市部分政府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发生了调整,加之2018年制定施行的《齐齐哈尔市房屋安全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未包含集体土地上房屋,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对应急预案管理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预案体系,需补充完善农村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农村房屋应急救援工作。
二、制定《预案》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七个部分。(一)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市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三)预警预防机制。对信息监测、预防预测和预警处置等进行规范。(四)应急响应与处置。明确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分级响应与报告工作程序、现场救援原则和信息发布职责权限(五)应急结束与处置。对结束程序、善后处理、评估备案、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档案归集整理作出规定。(六)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队伍物资保障、救援装备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和经费保障。(七)预案管理。对宣传培训、预案演练、预案更新、实施时间等进行规定。
四、《预案》明确职能
农村房屋安全应急工作实行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制。市农村房屋应急专班对全市农村房屋安全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房屋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