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齐齐哈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齐政办规〔2024〕7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制定目的
2024年9月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4〕1号)文件,明确各级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根据本预案修订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与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同时我市每年均发生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存在救助需求,《预案》的修订既是为了落实政策要求,也为了更好满足我市受灾群众的救助需求。
二、《预案》的制定依据
为与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做到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修订了本预案。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分八个部分: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
2.2 市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
3 灾害救助准备。
4 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
4.1 灾情信息报告 、4.2 灾情信息发布。
5 市级应急响应。
5.1 一级响应、5.2 二级响应、5.3 三级响应、5.4 四级响应、5.5 启动条件调整、5.6 响应联动、5.7 响应终止。
6 灾后救助。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6.2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6.3 冬春救助。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7.2 物资保障、7.3 通信和信息保障、7.4 装备和设施保障、7.5 人力资源保障、7.6 社会动员保障、7.7 科技保障、7.8 宣传和培训。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8.2 责任与奖惩、8.3 预案管理、8.4 预案实施时间。
四、《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