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拉哈镇供水工商同价的政策解读

2016/09/15 3.5k 阅读 100 点赞

一、出台背景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及城市供水工商同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价行〔2015〕56号)文件规定,出台此文件。

二、主要内容

拉哈镇实行供水工商同价。参照《关于中心城区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城市供水工商同价的通知》(讷政办发〔2015〕82号文件)执行,即:非居民(行政事业、工业企业、经营服务类用户)用水价执行每立方米5.60元;特种行业(洗浴、洗车行业)用水价执行每立方米6.00元。执行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起。

                  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文件地址:/nehe/c100500/201609/c02_13530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