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政策解读

2016/12/14 1.9k 阅读 207 点赞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黑价联〔2015〕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出台此文件。

二、主要内容

对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将现行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60元/立方米,调整到0.9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立方米,调整到1.40元/立方米。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文件地址:/nehe/c100500/202308/c02_10021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