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88号)的有关规定,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经市政府6届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对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商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5.1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40元。
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5.4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70元。
调整后的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自3月10日起执行。
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