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热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冬季热力稳定供应,满足用户采暖需求,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对讷河市城区供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区居民供热价格
由每平方米28元调整为每平方米30元。
二、城区非居民供热价格
由每平方米38.5元调整为每平方米41.5元。
三、执行范围及时间
讷河市城区自2025-2026年供暖期起执行,有效期5年。原《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讷政办发〔2015〕83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其他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涉及其他事项按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执行。
(二)供热企业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节能降耗,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供热质量。
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文件解读地址:https://www.nehe.gov.cn/nehe/c100502/202509/c02_580970.shtml
源文件下载:
供热定价文件讷政办规〔20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