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克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4/09/29 1.9w 阅读 510 点赞

  一、制定基本情况

制定的必要性: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试行)》、《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要求切实保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提升监督效能,结合我实际,由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克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经县政府第18届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起草过程

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黑农厅函〔2024〕418 号)文件下发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起草,法制机构进行初审,在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报县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认定,县政府办公室对文件进  行修改和印发严格按照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修改等程序进行,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制定依据

1.《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黑政规〔2019〕4号)

3.《关于规范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齐政发〔2021〕18号)

4.《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黑农厅规〔2023〕7号)等

三、对有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征求意见情况

此规范性文件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起草,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修改和印发,已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5日在政府网站的调查征集栏进行公开征集意见,邮箱未收到相关意见,并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经过多方面论证和修改,并经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由主要领导签批后正式印发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