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改善平房区用水条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组织实施平房区域分户供水改造工程项目。依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平房区域分户供水改造是一项重大惠民利民工程,改造内容包括平房分支供水管线、入户管线铺设,统一安装水表、阀门、水龙头,按照“一户一表”的设计和建设要求,由施工单位按规范组织施工。为保障工程有序推进、按期完工,请广大居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尽早共享改造带来的便利,不断提升用水获得感、幸福感。
二、改造的平房区有菜窖附近(沃华社区),新一小学、东街加油站(新兴社区),老一小学至远东社区、公安局至远东社区平房(远东社区),体育场路西、新区、水土保持站北侧、老百批附近、农研所、老石油公司和火车站的家属区(鹏程社区),铁南淀粉厂附近(嘉利盈社区),瑞士家园至一中南侧,一中大墙西侧、公路管理站路北(天泽社区),马市北(幸福社区),农行综合楼南侧至五十四团(金鼎社区),以及城郊村城东路南、路北,城北七、八、九队,城西四、五、六、七、八队。
上述区域的居民业主应积极配合、安装入户水表、接入分户供水管网。新管网启用后,居民用水将统一安装水表、按吨计量收费。分户改造完成投入使用后,原老旧分支供水管网即停止使用。因用户自身原因(如不同意接入、拒绝配合施工等)或因房屋空置、危房等情形导致本次未能接入管网的,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按照平房区域分户供水改造的部署,我局积极协调、沟通,加强与克山镇、社区等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做好用户的思想政策引导、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社会责任。对不听疏导释法阻碍改造的,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
对私接、破坏城市供水设施造成严重危害的,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请相互转告周知、遵守。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