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社)〔2025〕438号)和《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507号)文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5号)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储备粮(讷河)直属库有限公司,讷河市百盛医药有限公司,普邦明胶(黑龙江)有限公司,讷河市龙河粮库有限公司,讷河市沃通通信有限公司,讷河市艺田沐童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讷河和一协医院,黑龙江鸿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讷河市同安医院,讷河市立恒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讷河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普邦明胶(黑龙江)有限公司,讷河市惠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万鑫商贸有限公司,讷河市政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讷粮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讷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资金171人,现经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核查合格,应返还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的25%,共计255689.02元,按照核查结果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11月12日前向有关部门反映。(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0452-3333650
11.6讷河市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合格人员名单(20260819)
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