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公正评估我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工作成效,规范服务站运营管理,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建华区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机构,对我区精康项目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一、遴选内容
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建华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合同及相关政策要求,开展资料核查、实地走访、访谈调研、指标核验,形成客观评估报告,出具评估结论。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独立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
(二)具备社会工作、精神卫生、康复服务、项目评估等相关领域专业力量,拥有不少于3名相关专业从业人员(社会工作师、康复、精神卫生等专业),熟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相关政策规范。
(三)近3年内承接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估、社会组织评估、社区康复类项目服务或评估工作,具有同类项目评估经验。
(四)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未发生弄虚作假、违规承接项目等不良情形。
(五)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评估过程中涉及的服务对象个人信息、项目资料严格保密,承诺独立、公正开展评估,不存在利益关联。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本次遴选报名期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
提交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
①报价单;
②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机构简介、从业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④近三年同类评估项目业绩佐证材料;
⑤机构无失信、无违规承诺书;
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报送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民政局170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办法
区民政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机构提交材料进行书面初审,必要时开展问询核实。综合从机构资质、专业团队、同类业绩、评估方案、保密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择优确定拟选定机构。拟选定机构名单将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接单位。
五、工作要求
申报机构应当确保全部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中选机构须严格按照约定时限、评估规范独立开展评估,客观出具评估报告,不得串通、不得隐瞒问题。
评估全过程严格落实信息保密要求,严禁泄露精神障碍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2-2562638
联系人:丁宁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民政局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