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建华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的公告

2026/11/06 城事通编辑部 8.1k 阅读 335 点赞 查看原文

为推进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工作,现公开征集养老护理员培训承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为依法登记、具备培训能力的机构,可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理论及实操培训。

2.合作的技能评价机构,须为经省级人社部门认定备案、具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能力的机构,并提供相应资质备案材料予以佐证。

3. 已与人社备案的社会培训组织签订有效合作协议,可统一组织学员参加等级认定;考核合格人员由该评价组织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归集至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国网)查询。申报单位对合作评价组织资质、备案工种真实性负责。

4 近三年无虚假培训、套取资金、失信等不良记录,严格遵守项目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5. 因申报单位把关不严、佐证不实、对接不力,造成无法认定、证书无法国网查询、证书无效等问题,由申报单位承担全部整改及经济责任。

二、申报材料(佐证齐全、真实有效,加盖公章)

1. 机构资质证照;

2. 师资、教学设备证明;

3. 培训实施方案;

4. 合作评价组织备案文件、养老护理员备案工种清单;

5. 双方合作协议;

6. 同类项目业绩材料;

7.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盖章。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6年11月12日17:00前,将装订成册材料报送至建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16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方式

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合作评价组织资质及备案范围逐项核查,综合打分择优确定承接单位,结果公示。

特别说明:考核实施、证书核发、数据上报至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国网)的责任主体为备案评价组织。民政部门仅负责征集组织,不承担考评、发证、证书能否国网查询相关责任;学员考核结果由评价组织确定。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不收费,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提交材料后续将复核,存在虚假、资质失效等情形,取消资格并纳入失信管理。

联系人:李永利联系电话:15946211000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民政局

2026年1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