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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2024/12/06 1.6k 阅读 321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龙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此文有删减)

龙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前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现龙江县全面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规划范围为龙江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一章规划总则

规划背景

中国迈入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新时代,开启中国梦两步走的新征程。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日趋完善。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的指导下,加快建设“一带一路”,着力形成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紧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至本世纪中叶“两个阶段”新目标,结合战略发展目标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合理配置各类自然资源要素,构建符合地域特色的空间布局,形成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和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观,成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重要遵循。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社会向后现代阶段过渡,人们对人居品质和精神人文的追求也在不断提升。在规划建设中应秉承紧凑城镇、存量利用、生态低冲击开发、智慧区域等新的建设理念,运用新技术、彰显城市气质,塑造适应未来生活方式的人居环境典范。

规划目的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291号)的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龙江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建设,编制《龙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目标

龙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区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的规划。规划统筹安排全县各项建设活动,推动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兼顾开发与保护,整合优质资源,联动区域,实施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促进龙江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升龙江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自然资源的统一管理,健全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规划定位

《规划》是龙江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龙江县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打造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全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规划原则

坚守底线、统筹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以人为本、提升品质;传承文化、彰显特色;智慧驱动、技术创新;公众参与、共建共治。

规划范围、层次和期限

龙江县级规划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

县域为龙江县行政辖区,包括8镇6乡及1农垦,总面积588726.35公顷。中心城区控制面积28945.26公顷。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二章规划基础与现状

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龙江县位于松嫩平原西部,农业人口多,是全省主要农牧业生产基地和国家粮食生产百强县之一。

龙江县幅员588726.35公顷,有8个建制镇、6个乡,158个行政村,1080个自然屯,13个农林牧渔场。县内有九三农垦管理局哈拉海农场。县政府驻地为龙江镇。

资源环境

龙江县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境内有多条河流贯穿全县。土壤为黑土,境内土质肥沃。

龙江县地势西高东低,气候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交通情况

龙江县位于黑吉蒙三省区交汇处,是黑龙江省西部、吉林省与内蒙古自治区之间的交通要道,滨洲铁路、牙四公路、甘龙公路、扎景公路横穿县境,公路网络密集。

第三章国土空间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发展定位

一区一圈桥头堡

积极融入哈—大—齐经济圈及齐齐哈尔都市区发展,结合自身优势,培育特色功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县域辐射能力,打造齐齐哈尔市入驻哈—大—齐经济圈的桥头堡。

绿色农业示范区

依托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以标准化基地建设为抓手,统筹全县优势资源,创建龙江玉米、龙江水稻、优质奶牛、肉牛等优质农产品品牌,打造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基地和新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生态宜居健康城

统筹生态、文化等优势资源开发,大力发展“医、养、健、智”为重点的健康服务业,以产城人景融合发展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着力打造背靠嫩江、林水相依、田园相连、城景相融的湿地园林型生态宜居城市及健康养生休闲旅游名县。

城市性质

以商贸物流、绿色优质食品、高质量乳肉产业为主的齐齐哈尔市西部综合型城市。

城市职能

商贸物流节点;齐齐哈尔市西部综合服务型城市;绿色优质食品基地;高端肉牛产业基地。

第二节规划目标

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时代、新阶段相适应,锚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高水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经济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城市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主动融入区域合作建设,扩大与发达地区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和维持生态环境优势,构建生态安全的区域开发格局。走“生态环保”的绿色发展道路,建设“生态城镇、生态园区”。把龙江县打造为城市与自然融合、产业与生态相协调的绿色、宜居、休闲城市。

第三节空间策略

底线约束策略

树立底线思维,落实“三区三线”。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逐步推进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筑牢西北部湿地生态安全屏障;严防城镇和村庄开发边界蔓延。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提升防洪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绿美田园策略

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推进规模化、数字化、现代化农业建设,推进黑土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措并举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践行大食物观,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支撑和美乡村建设。

节约集约策略

推进水资源、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实施总量与强度双控,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增量扩张向存量挖潜转变。积极盘活乡村建设用地,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产业融合策略

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种+加+商+文旅”新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并通过稳链、补链、延链、强链等,提升农牧主导产业发展,推动国土空间复合利用。

品质提升策略

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和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国土空间品质跃升,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四章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按照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划定耕地保护目标与永久基本农田。龙江县划定耕地保护目标385753.33公顷(578.6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30260公顷(495.39万亩),完成市级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任务。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原则,龙江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4797.20公顷,重点分布在龙江县东北部哈拉海湿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城镇开发边界

龙江县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充分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综合考虑龙江县自然本底和未来发展的需求,划定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3871.83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2086.76公顷,其他七个建制镇共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785.07公顷。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

第二节落实与深化主体功能区布局

传导落实上位主体功能区规划

明确龙江县主体功能定位,落实全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确定龙江县是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严格保护农产品主产区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鼓励开展土地复垦整治,对于城镇空间腾退置换出的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优先转化为农业空间或生态空间。结合资源承载能力优先满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需求,加大“点状”布局用地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量。

乡镇级主体功能指引

对应上位规划三类功能分区,结合《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9年)》,根据国土空间开发整体保护目标、“双评价”结果、人口分布和流动规律、企业和资本集聚规律、区域产业主导功能等因素细化龙江县主体功能区,对乡镇级主体功能提出指引。

1.农产品主产区

结合农业生产适宜性、耕地和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等情况,确定景星镇、龙兴镇、山泉镇、七棵树镇、杏山镇、头站镇、黑岗乡、广厚乡、华民乡、哈拉海乡、鲁河乡、济沁河乡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发展水旱作农业和以肉、乳产品为主的畜牧业,以着力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着力提高品质和单产,保障农产品供给为导向。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规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配套建设用地。

2.重点生态功能区

结合生态重要性、各类生态空间分布等情况,确定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哈拉海农场)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协调生态保护与农业发展的关系,推进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序引导和限制区域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长。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地区转移,支持生态旅游等绿色经济发展,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3.城市化地区

落实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龙江镇、白山镇为城市化地区,重点提升城镇空间品质,空间品质。鼓励人口集聚,加大城镇落户保障力度,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适度考虑旅游等短期服务人口需求。充分盘活存量用地、引导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提高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程度。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优先保障战略重点地区拓展需求,充分保障民生、产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需求。

4.其他主体功能区叠加

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基础上,因地制宜叠加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与景观资源富集区,制定差异化政策指引,分类精准施策。

(1)龙兴镇为历史文化与景观资源富集区

保护历史文化富集、分布集中连片的地域和廊道以及依存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空间,划定各级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保障历史文化展示利用空间。

(2)龙江县六九山重点开采区为能源资源富集区

严格按照三条控制线的管控要求,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加强能源资源富集区矿产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开采,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处理好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三节优化县域总体格局

总体格局

以龙江县域内地形地貌基本特征为基础,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目标为导向,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落实国家和区域空间战略,围绕城市发展目标,协调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生态空间、人文空间、创新空间、生活空间的融合共生,依托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构建“一廊、两轴、两核、四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优化城镇空间格局;筑牢生态安全格局;稳固农业生产格局。

一廊:依托区域河流,连接生态斑块串珠成线,提高生态系统连通性。加强水域与蓝色空间的维护与提升,保护区域内的河流、水面、滩涂湿地等生态空间,构筑区域水系生态廊道。

两轴:是指依托滨洲铁路和国道G232形成的东西向城镇发展轴线以及依托省道S310与省道S217形成的南北向城镇发展轴线;两条轴线将龙江县重要城镇、产业发展区、农业发展区统筹连接,形成“十”字型县域空间发展结构。

两核:即龙江县中心城镇与副中心城镇,是县域内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重要交通枢纽,资源与产业配置、生态承载力最高的区域。是规划期限内承载县域城镇化水平提升,增加城镇人口集聚核心,也是规划期限内产业发展和服务提升的核心区域。规划依托现有较好的发展基础,结合滨洲铁路、省道S310,配套高水平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推进中心城镇及副中心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形成集聚人口、服务县域的发展核心。

四区:西部地区以龙兴镇和济沁河乡为主的山地生态农业发展区;

东部地区以哈拉海乡和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为主的畜牧繁养发展区;

中部地区以七棵树镇龙江镇、山泉镇、景星镇、杏山镇为主的绿色有机观光农旅发展区;

南部地区白山镇、黑岗乡、华民乡、广厚乡、头站镇为主的高效规模农业产业发展区。

第四节国土规划分区与管控

围绕战略目标和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结合地域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全域覆盖、主导功能明确、便于实施的原则,在三条控制线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及矿产能源发展区。

生态保护区

该区域是生态保护红线的集中分布区,生态功能性强、生态脆弱性高,是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自然区域。应以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原国土用途。区内原有的村庄、工矿等用途,应严格控制建设行为扩展,并应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逐步引导退出。

农田保护区

该区域是永久基本农田的集中区,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对该区域内的耕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

城镇发展区

该区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对所有建设行为应按照详细规划进行精细化管理。城镇集中建设区内应编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

乡村发展区

该规划分区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按照“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方式,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

矿产能源发展区

该规划分区是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应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第五节功能结构优化

农用地结构调整

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进出平衡,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耕地面积;稳定园地规模;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适度增加设施农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毁草开垦,稳步推进国土绿化,实现林地面积增长,保持草地面积稳定,提升森林草地生态服务功能。规划至203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保持稳定。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科学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通过空心村用地整治、城乡增减挂钩等措施推进城镇用地集约发展,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集约高效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加快废弃工矿用地整理,加快闲置用地及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实现城乡建设用地精明增长。优先保障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建设,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至2035年,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持续增加,其中城镇用地不超过3872公顷,村庄用地保持稳定,区域基础设施用地持续增加,其他建设用地持续增加。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大力保护湿地、陆地水域等自然保护区域,适度减少其他土地,对规划期内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自然保留区域实施开发限制。逐步对耕地周边的裸土地、沙地进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至2035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保持稳定。

第五章绿色创新发展,保障现代化的农业空间

第一节农业空间

农业空间

龙江县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适合本地特点的“三带、四区、多点”农业空间格局。

三带:玉米蔬菜种植带、水稻种植带、杂粮种植带。

四区:平原规模农业发展区、绿色有机观光农业发展区、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区、特色养殖发展区。

多点: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和其他农业园区,强化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引领作用,构建现代农业园区全产业链条体系。

第二节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提升耕地质量

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治理耕地污染,修复耕地土壤环境。

黑土地保护

对黑土耕地实行战略性保护,扩大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轮作休耕规模,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扩大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等种植面积,推进黑土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推进耕地布局优化

结合龙江县农业发展格局和乡村振兴发展布局,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废弃地治理等工程,引导新增耕地集聚,积极优化耕地布局。

明确耕地后备资源空间

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衔接上位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保护好生态为前提,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针对新增加的耕地,要严格认定新增耕地数量,科学评定新增耕地质量。

第三节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

优先保障种植业空间

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工作。提升优质粮食产出能力,以玉米、大豆为重点,以稳产增产为目标,深入实施粮食安全战略,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稳步提高粮食安全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倡轮作、轮休等耕作模式,不断优化种植结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拓展现代设施农业空间

加大棚室瓜果蔬菜建设力度,以示范乡镇等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标准、高质量、低能耗、多功能型果蔬生产设施、育苗设施,推广应用新型先进优质棚室,促进采摘、旅游、休闲、展示多元化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通过温室、大棚、中小棚等保护地开展反季节生产,加快利用现代设施装备弥补水土资源、气候条件禀赋短板。科学核定各类设施农业用地规模,保障采后商品化处理和储运设施建设空间,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

持续推进畜牧业不断升级,以建设黑龙江省西部优质畜牧产品生产基地为目标,打造“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引导和扶持建设现代化示范牧场,建成万头牧场和标准化养殖基地。扩大生猪规模化养殖覆盖面,促进生猪全产业链发展。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鼓励和引导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

保障特色农业空间

在“四区”之外,立足特色资源潜力,在生态保护红线外,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中药材、蔬菜、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发展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加大农业智能装备应用,实施一批智慧农业工程,应用于农业、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促进龙江县农业一二三产融合。

第四节乡村振兴发展

乡村振兴目标

分阶段、逐步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目标。规划到2035年,形成完善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高水平、高质量、可持续的绿色现代化农业体系基本形成;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全面实现高水平现代化。

全面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1.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夯实生产能力基础,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通过对低洼地改造、流域整治、平整土地等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带动以水稻、大豆、玉米为代表的优势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加快畜禽养殖基地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现有畜禽养殖场设施条件,发挥规模养殖场引领示范带动效应。

2.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

3.深入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

引导社会各类资本、先进经营管理模式、现代生产要素的深度融入融合,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促进土地向农业规模型经营主体流转,进一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4.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强化绿色植保理念,突出农药减量增效,加大生物农药推广力度,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施药机械升级应用。抓好质量兴农,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打造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高质量农产品和高品质食品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实施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稳步扩大绿色食品基地规模,持续提高原料基地建设标准。

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

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强化市域统筹,促进县乡联动、产镇融合、产村一体。在市域层面合理优化村庄布局,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边境巩固和搬迁撤并五种类型,分类指导村庄发展。通盘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安排,制定“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化产业用地布局,提出农村居民点宅基地集中布局和管控要求,保护和规划引导村庄特色风貌。

分类引导乡村发展

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等,科学布置村庄各项建设,针对不同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规划引导策略,科学构建分类和评价体系,分类引导村庄乡村发展与布局。龙江县村庄参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与自身现状情况,乡村通过不同的整治方式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三大类。

1.集聚提升类

龙江县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2.城郊融合类

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求,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3.特色保护类

历史文化、传统文化、民族特色、景观特色突出的资源丰富型村庄,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尊重原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业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第六章构建生态安全格局,谋求持续绿色发展

第一节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生态空间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依据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维持山水自然地貌特征,改善流域水系网络、区域绿岛绿廊的系统性、整体性和连通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要素,龙江县划定“一带、多廊、两屏、两区”的生态空间,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和整体的生态网络。

一带:雅鲁河生态景观带。

多廊:依托济沁河、泉水河、罕达罕河、八岔河等多条河流水系形成生态廊道。

两屏:森林绿色生态屏障、哈拉海湿地屏障。

两区:丘陵漫岗生态区、松嫩平原农田生态区。

第二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龙江县有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本着“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并特别强调,要实施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类保护、分区管控,制定保护名录,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三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加强对生物多样性重点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工作。保护和修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构建以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以重要湿地、草原等为补充,以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迁徙廊道为连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第四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流经龙江县的河流主要有一江十一河,总长度426千米;县内有中小型水库6座,以及总水面面积936公顷的淡水泡沼。

按照工农业用水负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的原则,加强节水管控。加强工业用水、生活取水、农业用水的监测能力,提升用水效率。

第五节林草湿资源保护与利用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龙江全县属于半农半牧县,集中连片的林地主要分布在西部低山区。保护和增加森林植被,增加森林碳汇、减少碳排放,对改善生态状况意义重大。

推进林地集中保护工作,严格保护集中连片、质量优良、生态作用明显的天然林、公益林,坚决杜绝影响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不利于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的人为活动,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措施。精准提升生态水源涵养林,完善城市防护林,限制人为因素对林地的干预,提升林地斑块密度。

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基础建设项目对林地的占用。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不得突破采伐限额。

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严格保护重要生态区的天然草原,严禁擅自改变草原用途和性质。遏制草地退化,查处草地不合理开发利用和草地侵占行为,防止草地因耕地开垦、城市扩张、修路开矿等而被破坏。加强草原执法机构及装备建设,提升草原执法部门的规格。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统筹考虑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等湿地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建立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长期稳定格局,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广泛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湿地修复理论和实践经验,以生态系统学理论为基础,制定科学湿地恢复方案,依法建设、分区施策。保证湿地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严格制定湿地保护目标,划定湿地保护范围线,科学修复退化湿地,提出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积极推进合理利用,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湿地保护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严控湿地范围内各种干扰活动,充分遵循自然规律、按照湿地生态演替理论制定保护方案。

第六节制定能源供需平衡方案

落实“双碳”战略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风、光、水、地热等本地清洁能源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推广“零碳”建筑,建设低碳龙江。

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

建设以植被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林草湿相结合的生态安全体系。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林草湿资源,以“山水林田湖草”重点工程为突破口,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沙化土地治理、湿地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修复工程。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

从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节资源等方面着手,完善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体系,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加快形成绿色化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优化能源结构,建设低碳城市

逐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积极推进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积极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鼓励工业余热余压、生物质燃料、生活垃圾等能源进行发电、发热。从低碳经济入手,培育生态环境友好型的低碳产业体系,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有效和尽可能低的温室气体排放的产业,选择最佳的开发模式,在高层次上实现城镇规划区内生态、经济、社会的和谐共生。推进产城融合,减少长距离交通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低碳交通系统。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力争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装配式建筑发展。

第七节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国土绿化行动目标

通过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清晰掌握林草资源本底,科学安排造林用地,落实绿化任务,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造林绿化空间。加强森林保育和质量精准提升、科学实施造林绿化、加快城市乡村美化绿化、合理优化防护林体系、强化沙化土地治理。

国土绿化行动要求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兼顾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充分考虑“三区三线”等因素原则;坚持质量优先、速度与成效相统一原则;坚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提倡多林种、多树种造林原则。

国土绿化重点举措

有序安排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实现造林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

第七章集约生态并行,建设宜居宜业的城镇空间

第一节优化城镇空间开发格局

城镇空间

以现状城镇建设区、各类开发区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等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人口分布、产业分布、城乡统筹、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科学适度地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空间结构

为使区域城镇分布进一步有序化,完善其空间结构,使城镇在空间上形成统一整体,以适应和促进区域的快速发展。龙江县规划期内确定城镇体系空间发展结构为“双核多点,网状发展”。

“双核多点”是指区域城镇体系发展以区域中心、副中心—龙江镇和景星镇为区域发展核心;以其他乡镇为区域发展节点。

“网状发展”是指依托区域交通轴线以及各级重点城镇,形成网状经济发展轴。

第二节统筹多级城镇协调发展

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依据各城镇产业基础、资源禀赋、交通条件等现状及发展规划,形成综合服务型、产业发展型、文旅融合型、现代农业型4类城镇职能结构。

重点镇发展引导

重点城镇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也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支撑。加快推进重点城镇发展,在财政收入、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投入,能够使县域城镇结构更加完善、发展活力更加充沛,从而为助推全县发展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城镇空间布局优化确定的重点镇为景星镇、龙兴镇、白山镇、七棵树镇、哈拉海乡、杏山镇。

第三节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产业发展战略

1.第一产业

发挥资源优势,突出生态特色,重点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做大做强高效绿色种养业,实现龙江农业可持续发展。

(1)巩固提升玉米等经济作物产能

以提升品质、增加效益为目标,不断优化种植结构,积极构建优势产业带和高产高效作物发展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

(2)积极发展畜牧养殖

围绕“两牛一猪”养殖基地建设,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推动构建布局集约集群、生产智能高效、环境绿色友好、种养加有机衔接的现代畜牧产业新格局,建成供给能力更强、产业链条更长、质量效益更高、绿色生态更优的现代畜牧业。

(3)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坚持“精心管理、改造提升、稳步发展、提质增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等生产基地管理,积极推广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大力推进连片上规模的特色作物种植。

2.第二产业

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一带一路”倡议和“双循环”发展格局等政策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龙江县区位和工业基础两大优势,主动接受哈大齐三大工业城市的辐射,增强与内蒙古地区经济的融合度,建立反应灵敏的市场运行机制,引进战略投资,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优化整合,规范产业园区健康科学发展。

突出“五大产业”在工业经济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做实做优做强实体经济,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服务业与制造业相融合,整合优质资源和生产要素,打造重点产业集群,工业强县建设实现质的飞跃。

3.第三产业

坚持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优先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扶持发展乡村服务业,尤其是针对龙江县第三产业市场潜力较大的实际,积极参与龙江县的产业分工。规模化发展配套服务业,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健全的数字产业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养老健康服务体系,并以做好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协调发展为基础,围绕哈拉海湿地、西部山区和人文历史等特色旅游资源,突出发展特色旅游产业。

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龙江产业结构升级、加速转型的战略重点,大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做优生活性服务业,做强生产性服务业,适时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创新新思路,使现代服务业成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优化结构消费的重要支撑。

产业空间布局

空间总体布局——“一核多点,三园四区”。

“一核”:构建龙江镇中心城区综合服务核心。重点发展以电子商务、金融、保险、咨询、信息、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产业,升级传统批发零售商业。

“多点”:即商贸节点和物流节点。商贸节点:景星镇、龙兴镇、山泉镇、七棵树镇、头站乡。大力发展商贸业,积极推进商贸物流产业的发展。物流节点:杏山镇、哈拉海乡、白山乡。以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作为目标客户,提供一体化矿业物流服务,形成园区物流节点。

“三园”:即组成黑龙江龙江经济开发区的白山工业园、杏山铜产业园和永发牧业园区。加快推进开发区扩区和区位调整,推动开发区优化整合,规范开发区健康科学发展。白山工业园:重点打造粮食化工、食品加工、机械加工及物流产业,进一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做大产业规模;杏山铜矿产业园:重点打造铜矿开发、铜产品加工制造等产业,进一步培育产业聚集区,不断提升园区承载力。永发牧业园:重点打造高端牧业加工产业,进一步引进领先技术,打造牧业优势品牌。

“四区”:即城区产业集聚区、白山产业集聚区、景星产业集聚区、杏山产业集聚区。城区产业集聚区:集中布局以铸件制造、新材料、电机、电器生产等为主导的制造业,形成先进制造业等系列产业园区。白山产业集聚区:重点吸引粮食加工类企业入驻,形成粮食加工产业、物流业集群;积极发展粮食化工、食品加工、生物制药产业、机电产业、电子商务、物流、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景星产业集聚区:重点引入畜牧屠宰加工类及畜牧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肉制品生产、生物医药、畜牧业装备制造等产业集聚区。杏山产业集聚区:建设杏山铜产业园,重点打造铜矿开发,铜产品加工制造等产业,进一步培育产业聚集区。

优化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布局

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高的农业产业项目向产业园区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要向中心城区或有条件的乡镇、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要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

第四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1.构建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构建公平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关爱包容,提供全年龄段的公共服务保障支撑;坚持共享共建,提供高效混合的公共服务设施。

2.等级结构

按照“布局均衡、因地制宜”的原则,规划在县域内构建“县级—镇、乡级—社区(村)级”三个层级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县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全面提高县级医疗服务能级,应至少配置1所县级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妇幼健康服务机构、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1个急救中心;县级重点提升中等职业教育与高中教育设施;建成供给丰富、服务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县级应配置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完善县级体育设施,县城宜配置公共综合体育场、公共体育馆、公共游泳馆或公共滑冰馆和具备一定规模的室外冰雪运动场等场馆设施;完善医养结合、服务均等的养老服务体系,县级应配置老年养护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设施,推进“医养结合”的大型高端养老服务基地建设。

2.城镇社区生活圈

夯实社区基础服务,按“15分钟、5—10分钟”两个层级,配置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终身教育、文化活动、体育健身、行政管理设施。15分钟社区生活圈基于乡镇行政管理边界,结合居民生活出行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社区生活圈范围,并按照出行安全和便利的原则,尽量避免城市主干路、河流、铁路等对其造成分割。5—10分钟社区生活圈结合城镇居委社区服务范围确定。

3.乡村社区生活圈

构建“乡集镇—村/组”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强化县域与乡村层面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依托乡集镇所在地,统筹布局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形成乡村社区生活圈的服务核心。依托行政村集中居民点或自然村组,综合考虑乡村居民常用交通方式,按照15分钟可达的空间尺度,配置满足就近使用需求的服务要素,并注重相邻村庄之间服务要素的错位配置和共享使用。乡集镇层级宜配置卫生服务站、老年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小学、初中、文化活动室、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等服务要素。村/组层级宜配置村卫生室、老年活动室、文化活动室、便民农家店、村务室等服务要素。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1.教育设施规划

编制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城乡教育设施布局优化和品质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重点关注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学校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教育用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确保学位充足。到2035年,全面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1)学前教育

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形成核心带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空间格局。城镇社区结合5—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合理配置幼儿园,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100%。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所幼儿园,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0%。村小学设学前班,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农村地区幼儿园在中心村设置,每个中心村至少设置1个,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80%。

(2)义务教育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建立学校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改变部分原有学校规模小、设备不完善、用地难达标的状况,重点保障城镇化进程中的教育用地。加快老城区和人口聚集区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新建区域按照5—10、15分钟生活圈步行全覆盖高标准建设优质基础教育设施。到规划期末,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均达100%,实现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3)高中教育

高中教育设施主要布局在龙江县中心城区,保障普通高中新高考改革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完善学校设施建设,逐步扩大规模,积极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增加招生名额,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提高学校综合实力。

(4)职业教育

升级现代职业教育,以产教融合为主线,精准对接龙江地区特色农业产业需求,打造现代农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电商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区域社会服务基地。规划推进龙江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并对设施优化升级。

(5)特殊教育

积极发展特殊教育,优先在普通学校中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及专业人员,吸引符合条件的残疾少年进入普通中小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完善龙江县特殊教育学校设施,集中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使残疾儿童受教育率达90%以上,使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教育培训。

2.医疗设施规划

立足健康龙江建设目标,形成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集西医、中医、急救等为一体的覆盖城乡、体系完善、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体系,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病有所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文化设施规划

立足文化龙江建设目标,以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强县级、城镇社区生活圈、乡村社区生活圈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4.体育设施

制定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完善由县、乡(镇)、村三级,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公园、足球场、健身步道和户外运动组成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成覆盖城乡、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丰富、指导有力、能够全面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5.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规划完善龙江县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可根据老龄化程度和老年人口数量单独建设敬老院,同时,机构养老设施宜与医院联合建设,应保持一定的独立性,避免干扰。

第五节推进城镇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随着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受到各方面需求的压力不断增加。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保障新时期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呈现为城镇、工矿、基础设施、村镇等各类建设用地全面扩张的态势。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影响因素

影响因素包括自然因素、人口因素、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和技术因素。经济水平的高低对土地尤其是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以其优越的经济、环境条件,吸引了众多投资,同时也有能力加大生态环境建设,使得土地资源的投入强度和产出率都得到提高,进而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

明确节约集约基本导向

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内部结构及空间布局再调整,使农村居民点逐步集中,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强度,促进土地利用有序化、合理化、科学化。对于零散低效使用的农村建设用地,采取一次性整体搬迁或分期逐步搬迁的策略进行撤并,合并至就近的中心村,建设成高效集约的中心村发展管理模式。县域内存在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尤为关键。

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

实行差别化存量用地消化政策,引导消化城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力开展低效闲置零散工业用地整治提升行动,推动零散工业用地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加强村镇零散工业用地综合整治,加强存量盘活工作组织保障,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完善土地权属和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优化供地程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分类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推动城市存量空间盘整、激活和优化,支撑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工业用地向产业集中的园区集中,加强对村镇零散工业用地综合整治力度。针对旧街区和旧村庄,根据改造重建力度,分别通过微改造、全面改造、功能置换、引入第三产业、提升容积率、复合开发等方式开展更新。

第八章建设高品质中心城区

第一节优化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其主要发展方向:北进、西控、南兴、东拓、中心提升。

北进:依托沿城市主要发展轴线青山路、正阳路和北山水库的天然优势,适度向北延伸发展;

西控:西部临近基本农田,受自然条件限制,大多为不宜建设用地,所以控制西向的发展;

南兴: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以打造龙湾河景观带为机遇,振兴南部片区;

东拓:依托以行政中心和翰沃建材城的建设为主,通过城市功能转移、居住区和配套设施建设、中心区人口疏散等方式,建设形成功能复合、特色鲜明的龙江新区;

中心提升:本着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低碳环保原则,全面提升老城区质量。

以功能为导向,以居住为基础,规划形成四大片区,即老城区、新城区、南城区、西部工业区。

1.老城区

位于铁路北建成区。以传统商贸、居住为主要功能,以产居分离、提升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居住环境更新为建设重点的组团。

2.新城区

建成区向北、向东北延伸的区域。以行政办公为领航功能,集中布置文化体育设施。围绕以基础教育为主要功能的新城建设,配置档次较高的居住用地与相对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

3.南城区

位于铁路南区域,以休闲娱乐、职教实践为核心功能,配套相应的沿河高档居住和较高品质的文化娱乐设施。

4.西部工业区

该区为中心城区制造业、粮食仓储加工产业等重要的集中区,未来进一步接纳老城区用地调整退出的二产企业,并注重产业提升,打造产业集群,成为产业聚集区。

划定规划分区

根据龙江县中心城区功能导向与用途方向,将中心城区规划划定为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

第二节完善住房保障

住区建设发展目标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指导,大力规范和发展房地产业,充分考虑各类住房的需求,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布局,深化和繁荣以市场为主体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在规划期内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每户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满足人民群众“人人安居”的基本生活目标。不断提高城市的可居住性,保持在城市现代化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健康宜人的生活社区和绿色人居环境。

居住用地布局

城镇开发边界内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一类居住用地为辅的总体布局。控制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配套商店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大居住区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比例,配建停车场与停车位,改善居住环境。

住房建设规划

1.规划范围

包括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各类住房建设:即普通商品房、高档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

2.规划目标

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基本实现人均一间(室),户均一套。

3.总体发展策略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新审批、新开工的各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住房总量的70%以上;年度土地供应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住房建设引导

1.提高住房建设标准,推进住房高质量发展

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降低建筑领域碳排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鼓励既有建筑生态化改造,实现建筑循环使用,规划期末实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全面推进,老旧住宅舒适度明显改善。

2.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

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推进简易楼、危旧房等拆改整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3.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有机更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开展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和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筑保温改造、养老设施改造、无障碍设施补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增加停车位等工作,提升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

第三节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规划期龙江县中心城区构建“县级、15分钟级、5—10分钟级”的三级共享服务社区体系。

强化文化设施布局

在现有文化用地的基础上,在城区东部规划一处综合文化中心,打造龙江县文化中心,成为中心城区重要的景观节点。

在完善市级文化设施布局的同时,重点加强5—10分钟社区生活圈文化设施建设,完善邻里文化设施,增强社区文化氛围,结合规划的各居住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布置文化活动站,合理安排服务半径,就近满足居民的日常文化需求。

完善公共体育设施配置

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体育设施,在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健身圈”和“30分钟冰雪健身圈”。

重点补足社区体育设施的布局,加强5—10分钟邻里级体育设施建设,完善邻里体育健身职能。推动小区建设器材全覆盖,完善“15分钟健身圈”,旧城区改造和新建居住区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用地指标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加强教育服务供给

结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现有的教育设施,按照“布局科学、结构合理、配齐配足、突出特色”原则,适应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基础教育各学段教育资源结构,补充供给短板,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教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期内城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100%。

加强城区五分钟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新建居住小区均需按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幼儿园、托儿所。

均衡医疗资源分布

强化大健康理念,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发展,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人民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以大中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前哨的三级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结合社区人口规模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确定的配建指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养结合功能设施,共建共享,集约高效利用医养空间,为适龄老人提供康复、养护服务。

社会福利设施配置内容、标准及布局原则

规划基本形成与龙江县人口相适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中心城区的社会福利设施体系。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推进孤儿、残疾人、流浪人员等特殊群体福利服务和保护体系建设,实现特殊群体福利适度普惠。

老城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改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新城区:鼓励建设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并结合居住区的建设配置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

第四节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产业发展方向

坚持“工业入园”,以“集约型”紧凑发展方式为核心。整合中心城区北侧园区,将中心城区部分零星分布的小企业逐步搬迁进入集中的工业园区内。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引导不同工业门类企业分片集中,减少重复建设带来的内部资源消耗。围绕主导产业,努力把工业园区建成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新型产业基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债券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电、气、热及物流和生态环保等服务供给,推进通用厂房、蒸汽管网建设。

规划原则

1.环境优化

加快工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强化污染治理,优化人居环境,逐步建立与地区环境容量相协调的生产模式和产业结构。

2.集约发展

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整合工业区空间分布,形成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具有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的工业区。

3.区域协调

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企业的退二进三,推动不适宜在城区内部的产业向周边地区转移,在更大的区域范围促进产业的合理配置。

第五节优化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

规划原则

通过优化绿地布局结构、提高绿地配置和养护水平、丰富城市景观效果、完善龙江与龙湾河的绿化体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等措施,将龙江建设成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居环境优良的山水园林宜居城市。

规划绿化指标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规划布局

1.生态环境绿化

主要包括北山郊野公园、龙湾河生态空间、城市菜地、城区外围防护林带、铁路防护林带、工业区防护林带、高压走廊绿带、外围农田等。

2.公共绿地

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完善城市公园建设体系,因地制宜建设改造一批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加快构建城市绿道网络系统,增加城市绿量。

3.广场用地

规划2处广场用地,结合城市公共中心打造开敞空间。

4.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分为卫生防护带、道路防护带、水系防护带,主要布置在规划区内的山体、河流、水源保护区、大型工业区周围、交通干线两侧和高压走廊地带。

工业卫生防护林带:防护林带主要设在省级工业园区与老城区之间,林带宽度为20—50米,垃圾处理厂(场)、污水处理厂的下风向处设置50—100米的防护林带。

高压线走廊防护林带:66千伏—110千伏高压线走廊防护林的宽度为15—25米的,220千伏变电所设置30—40米宽的防护林带。

道路防护林带:高速公路两侧规划25米宽的防护林带;对外出口公路两侧设置25—50米宽的防护林;铁路两侧控制10—50米宽的绿带;此外,城市中有条件的城市主干路结合道路绿化两侧设25米宽的防护林带,并注意植物的配置形式。

5.居住区绿地

旧城区改建居住区按25%绿地率规划用地,新建居住区为30%。根据居住区规模分别设置居住区公园和小游园。

水系布局

按照“尊重自然、增加连通、适度增加”的原则构建骨干河道框架,进一步调整优化水系布局,以龙湾河横向骨干河道为骨架,建立一个满足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需求的骨干河网水系主框架。

第六节构建综合交通体系

道路网优化

随着未来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用地向北和向南发展,整体方格网式道路网结构基本不变,配合城市用地功能结构规划以及棚户区改造的推进,打通城市道路交通瓶颈。形成“一环、七横、八纵”的城市主干路网骨架,形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的道路体系。

1.城市主干路

红线宽度为30—40米,主干道路网密度为1.85千米/平方公里,与其他干路采用平面交叉形式,规划主干路系统基本采用方格网结构。

2.城市次干路

红线宽度为20—32米,次干道路网密度为2.3千米/平方公里,与其他道路相交路口采用平面交叉形式。

3.城市支路

红线宽度为9—24米,与其他道路相交路口采用平面交叉形式。

道路交叉

规划除跨铁路、跨河交叉口外,城区内部其他道路均为平交,尽量考虑信号灯控制。对于重要交叉路口,可以设置信号灯控制的渠化拓宽的交叉口。

慢行与静态交通系统

1.慢行交通规划

(1)自行车交通规划

引导自行车方式转向公共交通方式,使自行车从作为长距离出行交通工具转化为接驳公共交通、短距离组团内出行和辅助出行工具。在重要公交换乘枢纽、重要客流集散地区都应该设置足够的自行车停放空间。

(2)人行交通发展

依据国家规范在城市道路系统中留足步行道空间;建立起各主要功能区的核心区步行系统,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尽可能安排行人平面过街,方便行人过街,即使在人流、车流密度特别大的主要交叉口也尽量不布设立体分离的行人过街设施;在人流、车流较大的交叉口设置行人过街信号。

(3)应重点建设慢行系统的区域

龙河湾生态公园两侧,重点加强慢行系统建设和良好交通环境的营造。

2.静态交通设施

(1)基本发展策略

根据城市布局和用地,实现停车设施供应区域差别化。对于城市现有核心地区,停车设施供应要进行整体控制。对于新居住区建设,除经济适用房外,不同等级的居住区开发中均应适当提高停车建设指标。而对于老城住宅改造则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

(2)城市广场

规划分为交通集散广场和游憩广场。此外在城市主要道路应多设置休闲性开放型的街头绿地;在滨水带状公园、长途汽车站、大型商业中心、文化体育和娱乐设施等处应留有足够的集散和开阔空间,以满足城市发展和人们对户外空间的需要。

(3)公共停车场

为确保城市交通的通畅和安全,附近没有公共停车场的公共建筑参照《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试行)》的要求建设配套的公共停车场。

公共交通系统

1.公交线网规划

规划建立“干支结合、分级衔接”的公交网络,形成公交网络覆盖市区,并与对外交通设施充分衔接,加大城市中心区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随着城市建成区扩大,市区人口增加,道路通畅,公交公司会随时增加或调整营运线路和营运车辆,确保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建设公交调度指挥中心,完善智能公交和沿途设港湾式停靠站。

2.主要首末站规划

规划公交首末站一处,与停车场统一设置。

第七节完善市政公用设施

供电工程

1.规划目标

为加快中心城区电网的建设和改造,城市电网与电源建设必须同步发展,并强化网络结构和完善主系统联络通道,使城市电网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供电可靠率达到99.9%,配电可靠率达到99.8%,主变压器、电源进线配置符合N—1安全准则,安全、经济、优质、可靠地向各类用户供电,以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日益增长的需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形势。

2.电网规划

近期城区10千伏线路仍以架空敷设为主,在变电所出线等线路较密集的地段,可采用电缆直埋敷设;远期依据中心城区建设发展的实际,在中心区域和景观地带沿非机动车道或绿化带埋地敷设,其余地区以架空为主。为解决树线矛盾,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为满足中心城区供电安全、经济、技术合理,中心城区10千伏中压配电线路沿道路伸入负荷中心,以环网形式,开环运行。同时,依据配网潮流分布的特点,设置开闭所、环网柜、开关柜等,配电干线上应设置分段开关,满足“灵活调度、安全运行”的要求。10千伏线路沿道路敷设,10千伏线路下设箱式变,箱式变进线采用双线路进线。

路灯照明回路就近引自箱式变电站,10千伏电源由其附近10千伏线路供给。路灯照明电源由箱式变电站低压供给,路灯局部接地系统采用TT系统,在箱式变电站低压侧总计量。路灯控制装置设在规划10/0.4千伏配电所内,采用光电控制或微型计算机控制仪。

通信工程

1.无线宽带网络

规划至2025年,4G覆盖率达到98%,峰值下载速率达到100兆字节每秒;在有业务需求的发达地区规划部署5G网络,下载速率达到1千兆位每秒。至2035年,5G覆盖率达到95%以上,峰值下载速率超过1千兆位每秒;在有业务需求的地区规划部署高频段5G网络,热点区域下载速率可达到10千兆位每秒。

2.有线宽带网络

规划至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农村地区家庭和政企的全光接入网络,全面具备百兆接入能力,满足千兆需求。FTTH家庭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面具备百兆接入能力,试点部署10GPON技术,按需提供千兆服务;推进部署智能家庭网络,满足客户大带宽,差异化服务需求。至2035年,全面建成涵盖乡镇、农村地区、家庭和政企以及家庭终端的端到端智能光网络,全面具备千兆接入能力,满足万兆需求。中心城区的智能家庭覆盖率达到95%以上,满足千兆接入能力和万兆接入需求,按需提供由用户自定义的带宽和服务。

3.移动通信预测

根据近年来的发展速度,预测终期移动通信的饱和率为95%—110%,由此预测,移动通信拥有量规划期末4.75万部—5.5万部。

4.通信线路规划

规划进入龙江县电信线路均采用电信电缆管沟及直埋方式敷设,埋深在-0.7米以下,过道路及广场均穿镀锌钢管保护。穿越桥梁时在桥两侧人行道下用硬塑料管保护。电信线路全部采用通信光缆,引入引出光缆芯数及排孔规格由电信部门确定。规划龙江县内各通信企业及广电线路均走通信综合管沟,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管理,各通信企业不得随意挖沟破道。每个系统都采用单独管孔。

5.其他通信用房规划

在新建建筑、大型配套公建设施首层需预留30—40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光纤接入设备用房,在已开发建设地区应结合公建配套设施规划预留设备用房。

广播电视工程

1.广播电视普及率预测

规划扩建完善现有的有线电视设施,规划近期内完成全市有线电视的数字化改造,实现市区全覆盖。规划市区有线电视线覆盖率近期达到95%,远期达到100%,有线电视线路应随同通信线路架空或地下敷设,满足居民以及游客的信息沟通需要。

2.广播电视普及率预测

广播电视线路与城市电信网共建共享,共用管沟和杆线。规划扩建完善现有的有线电视设施,规划近期内完成全县有线电视的数字化改造,实现县区全覆盖。规划远期实现数字化信息网络普及率100%,满足龙江县居民的信息沟通需要。各通信部门线路以及数字化信息网络线路均采用共同线由,同管道敷设,避免城市建设中的重复施工,最终实现三网融合。

给水工程

1.用水量计算

消防用水按每次着火点为二处,火灾延续时间为两小时,消防用水流量为45升/秒,消防用水量为648立方米/日。

2.净水厂建设

规划近期提高城市现状水厂供水能力,完善现状城市水厂设施,近期保证设计供水能力为4.0万立方米/日;远期对现有水厂进行扩建,使总供水能力达到5.3万立方米/日。

3.配水管网规划

供水管网按照远期给水规模对城镇管网进行统一考虑。配水管网设计采用生活、生产、消防统一供水系统,管网采用环状网与枝状网相结合的方式布置,最大时管网最不利点自由水压0.28兆帕,消防时不利点压力0.10兆帕。

4.节约用水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城镇污水回用率达到60%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

规划龙江县中心城区的排水系统改造为分流制。污水系统收纳城区全部污水,并输送到城市处理厂进行处理,以保护环境,防治水体污染,改善居住环境。雨水则由单独雨水系统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

2.排水管网

排水系统划分铁北区和铁南区,污水干管分别将城市铁北区和铁南区的污水收集后送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内的雨水经雨水管网经收集汇流后排入自然水体。

3.防涝工程

规划龙江县中心城区雨水管网规划设计重现期采用2年一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20年一遇。在发生超标雨水时,雨水均可沿各自道路排入河流中,可以利用城市道路和城区内的干渠作为周边绿地行泄通道。规划采用蓄、渗、净、排相结合的措施,构建可持续的城市排水系统。

4.污泥处理

在龙江县现有污水处理厂西南部空地新建污泥处理处置厂一座,处理规模为60吨污泥/天,污泥处理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及下辖8个镇6个乡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污泥用作城市卫生填埋场覆盖土。

5.再生水综合利用

规划在现有污水处理厂西侧建设再生水回用装置。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除少量废水随污泥带走外,其余基本可回用,规划回用系统再生水回用率远期达到60%。

供热工程

1.热源建设

规划近期铁路北部区域仍然保留四家供热企业集中供热。在铁路南部新建1座集中供热锅炉房为南部区域供热,规划2台35吨热水锅炉(CSZW24.5—0/85/60—A11),供热能力为116.00兆瓦。规划远期白山工业园采用白山工业园的生物质热电厂向中心城区供热,规划建设2×40兆瓦热电联产机组及2×150吨/时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供热能力为270兆瓦。北侧昱峰锅炉房和阳光锅炉房作为调峰锅炉房,供热能力为150兆瓦,可以满足供热需求。

2.供热管网

规划供热方式采用间接供热,一级供热管网采用高温水供热,一级网供回水设计温度130/70摄氏度,运行温度120/70摄氏度。经热力站换热后,二级网供回水温度85/60摄氏度的。热网主干为环状结构,支线呈树枝状分布。热网出口为DN1200管线,热网主干管径为DN800—300。

燃气工程

1.气源建设

在现有龙江县中心城区LNG气化站扩建LNG气化储气设施,为龙江县中心城区各类管道燃气用户的主供气气源。天然气管网暂时不能覆盖的区域,仍采用液化石油气进行供应。

液化石油气(LPG)仍然依靠外供,主要来自大庆地区及哈尔滨炼油厂,LPG产量充足。

2.供气量预测

2035年用气量约为1900万(标)立方米/年。2025年高峰小时用气量约为2800(标)立方米/小时,2035年高峰小时用气量约为6400(标)立方米/小时。

3.供气站建设

规划保留现有的1座LNG气化站,至2025年利用现有LNG气化站扩建LNG储存设施,储气能力扩大至450立方米。至2035年扩建LNG气化设施,供气能力提升至8000(标)立方米/小时。

4.输配设施

龙江县燃气输配系统由输气管道、门站、LNG气化站(改为储气调峰站)、中压输配管网、调压设施、低压管网等组成,或LNG气化站、中压输配管网、调压设施、低压管网等组成。

环卫工程

1.规划指标

可回收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1)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1个,主要街道按每隔500米设置1个,一般街道按每隔750—1000米设置1个,成片改造的生活小区每平方公里设3座公厕。规划龙江县中心城区共需设置公共厕所80座左右。每个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均采用水冲式。

(2)垃圾收集点

中心城区采用袋装、上门收集垃圾,为减少垃圾容器和垃圾容器间的设置,规划在中心城区内集中设置垃圾收集点,其服务半径为70米左右。

(3)垃圾转运站

规划在中心城区东南段设置1座集中垃圾转运站,在城区内新建4座垃圾转运站,铁北3座、铁南1座,每个转运站服务面积3—5平方公里,规划新建垃圾收集转运站尽量和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点合并设置。

(4)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的位置既要考虑作业方便,又要不影响周围环境。规划结合现有及规划的垃圾转运站,共设置5座卫生车辆停车场,可合并建设环卫车辆清洗站。

(5)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在齐齐哈尔市新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规模800吨/日,龙江县县域居民生活垃圾转运至齐齐哈尔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统一处理。龙江县现状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仍然保留作为环卫综合处理基地。

综合管廊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合理确定综合管廊建设区域、系统布局、建设规模和时序,划定综合管廊廊体三维控制线,明确监控中心等设施用地范围。

1.新老城区统筹

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应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城区,老城区应结合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管线改造、架空线入地、地下空间开发等编制。

2.地下空间统筹

做到与地下管线、道路、轨道交通、人民防空、地下综合体等工程的统筹衔接,实施地下空间分层管控。

3.管线统筹

因地制宜将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内的管线纳入综合管廊。

智慧城市建设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体现智慧城市管理与民生服务的目标和功能;二是信息化技术与城市管理及服务任务结合与应用创新;三是通过知识体系和建设体系构建智慧城市总体框架;四是通过总体规划确定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和成果评估要求。

2.规划承接省市智慧平台建设和技术转移

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地理空间信息集成等新一代技术在城市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实现城市安全状态实时化、可视化以及城市管理决策与服务协同化、智能化。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养老等新产业新模式。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各领域广泛应用,逐步实现由人控向技控转变。

第八节塑造景观风貌与城市设计

中心城区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

1.规划目标

规划通过城市功能性景观结构与自然环境景观系统的梳理,构建人工和自然有机结合的城市景观系统;在保护城市空间景观整体风貌特征的同时,实现城市景观特色的整体延续;塑造对人与自然尊重的城市意象,通过强化重点地区的景观特质,增强城市空间的可识别性,塑造多样化和富有活力的城市空间。

2.风貌引导与控制

合理确定开发总量,按照不同功能片区,进行建筑开发容量控制。合理增加市政府周边用地的开发容量,形成现代高效集中的城市功能组团。城市各类服务中心地区突出集聚效应,形成建筑高密度地区。严格控制重要生态廊道两侧的城市建设用地容量,适当降低外围各功能组团开发容量,促进新区与田园景观的有机融合。

合理控制建筑高度,严格控制高层建筑选址和布局,加强生态廊道两侧建筑高度管控,形成良好的空间秩序。强化城市中心,高层民用建筑占居住用地的比例不高于30%,且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5层。新建住宅建筑应以多层为主,严格控制新建及改扩建建筑高度。控制滨水傍山的建筑高度与体量,形成富有层次、错落有致的天际线。

合理提高生活密度,适度加密城镇生活区路网,增强渗透性和街区内外的活动流动,形成人性化尺度的、多样性的生活环境。增加多种类型的配套服务空间,提升交往密度。提供小型化、精致化的便利设施,提升各类休闲交往设施的密度,改善社区公共空间和绿化环境,增进邻里的交往密度。提升土地使用的混合指数,提倡用地功能兼容,地块业态复合开发,引导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合理管控建筑风貌,建筑风格突出现代城市建设特点,融入地方特色,形成简约、实用,但又富有文化底蕴的建筑风格。建筑材料以本地为主,材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塑造融于自然、融入环境的特色建筑风貌。

合理引导街道家具,材料选择上,从多角度考虑材料的环保性,材料的触感和材料的人文环境协调;在造型、色彩、光、空间等诸多要素中,要达到与整体街道环境的和谐相处,符合人体基本尺度,遵循变化与统一、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对比与协调、视错觉的利用等形式美和谐统一。色彩上尽量多采用暖色,烘托城市色彩,同时抓住人对色彩的心理效应,使造型各异的街道家具在可能情况下,尽量获得统一。

重点地区管控要求

1.风貌分区管控

产业风貌区:风貌区内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总体建筑色彩以白色、灰色为主要色调。局部建筑可以辅以蓝色、棕色、红色等色系。展现城市经济欣欣向荣的兴旺景象。片区内以低层、多层为主。

老城综合风貌区:老城综合风貌区位于龙江县中心,建筑风格为现代、中式、简欧相融合。以白、棕色、暖黄色系为主。色彩上与老城历史风貌区相协调。

现代服务风貌区:此风貌区是城市新建的区域,能够展现城市的创造性、多样性、包容性。分区内主色调以白色、棕色、黄色系为主。辅助色可以多变,但避免高饱和度、高纯度色彩。建筑风格以现代为主。局部地段可以做标志性建筑以提升风貌区整体形象。

2.重点地段管控

(1)重要景观节点

选择城市地标和位于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序列内的重要观景点,集中塑造体现城市风貌特色,包括门户节点、交通节点和地标节点。

应加强客运站、G232、S310等城市主要对外交通道路出入口处门户节点的景观建设,进行城市设计研究和规划的控制引导。

交通节点应分别进行城市设计研究,或纳入相应的区域、道路进行城市设计研究,加强绿化和夜景照明工作。

各地标节点及其周边的景观设计应以强化城市特征、突出城市形象为目标,增强可识别性,同时都应配有夜景亮化设计。

(2)城市景观带

选取连接城市景观片区和节点的重要水系、绿带、道路等空间通廊进行界面建设控制,形成兼具连续性、共享性、开放性和景观性的城市景观带,作为构筑城市风貌体系的主要骨架轴线。

(3)城市景观轴线

各主要景观区和景观节点之间的道路需特别重视自身的景观建设,以形成良好的景观轴线;在重要的对景轴线上必须保持视线的通畅,留置视线通廊。

(4)道路景观带

交通性干路的城市道路必须保持通畅的视线、流畅的道路转折及平缓的起伏,并以连续的绿化作为建筑物的前景,以利于车辆行进中的观景活动。生活性街道尽量使沿街建筑连成统一界面,并通过环境艺术的塑造形成满足视觉享受和基本功能要求的景观带。

(5)滨水景观带

对现有水系进行疏浚整治,建设滨水绿化景观带,构筑龙江“蓝脉绿网”的城市景观。滨水景观带的设计应强化亲水性,结合水系整治和水域保护,建设方便市民接近的水上公园和滨水绿化步行道。严格控制滨水建筑开发和改造,保护和修复沿岸生态环境,建立兼具连续性、共享性、开放性和景观性的滨水绿色景观带,并加强景观带的管理,部分高品质地段应封闭管理。

第九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

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系统规划

通过建设防洪堤坝、蓄滞洪区,清淤加固水库和实施生物治理措施,提高河道行洪和蓄滞洪水的能力,提高流域的综合治理程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保证防洪安全。

新建建筑和工程按相应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和施工,提高生命线系统的抗震能力,加大避震疏散场所和防灾通道的建设,提高城乡应对地震危害的能力。

完善城乡消防体系建设、增加消防站点,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信建设,提高防火能力。

完善人防工程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防空能力。

将疫情防控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完善的城市安全韧性体系,保障城市能够防患于未然,同时需从预防出发,提出高质量、高保障的疫情防控措施,使城市在各种灾害面前能够拥有更强大的承载能力。

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构建高效的综合防灾减灾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城乡防范灾害和应对灾害的能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防灾安全。

城市防洪规划

1.防洪工程现状

库勒河发源于齐齐哈尔市郊区,是嫩江的一级支流,在龙江县中心城区南侧流过,现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2.城市防洪标准

规划库勒河中心城区段河道防洪按50年一遇洪水设防,提高城市防洪设施标准。并通过对其上游的流域调节治理,使其达到更高的防洪标准。

城市消防

1.消防给水

城区给水管网应采取环网供水,提供消防用水的配水管径不小于200毫米。有计划地改造旧城区给水管道,最不利点水压不小于0.1兆帕,消防水量按同一时间发生2次火灾,火灾延续时间以2小时计,一次灭火流量为45升/秒,一次消防用水量648立方米。该水量分别储存在净水厂清水池、送水泵站清水池及高位水池内。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为120米;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1000米,规划保留现有的23座消防水鹤,并根据总体布局新建7座。

2.消防车通道

新区建设要求做到消防车通道100%到达各栋建筑;棚户区随着旧城改造和街道整治,理顺消防通道,力争消防车通道85%能到达各栋建筑,消防车通道宽度应≥4米,间距<160米。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道路要统一考虑,并与避难所结合起来。

3.消防通信

规划消防通信指挥中心至每个消防站至少有两对火警调度专用线。消防通信系统与供水、供电、供气、环保、气象、地震、医疗、急救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间设置专线。为提高迅速扑救火灾能力,消防通信逐步建设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城市抗震减灾

1.抗震设防标准

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规划龙江县中心城区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个重力加速度,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为0.35秒,地震烈度为Ⅵ度。

抗震设防采取“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原则,做到平震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逐步完善,要求本地区在遭受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要使工程设施的损坏及地震所产生的次生灾害不致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企业不中断生产或经很短时间能迅速恢复生产。

2.抗震建设布局

(1)新建工程抗震建设布局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按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的抗震设防类别,严格遵照规范进行抗震设防,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不得进行建设。

抗震设防工作应保证贯穿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抗震管理机构应承担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职能,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场址选择初始阶段必须提出抗震设防标准,设防依据等报抗震办公室备案核准,否则不予设计、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2)抗震加固布局

抗震加固由建设单位向抗震管理部门提交委托书,严格按照抗震鉴定、加固设计、设计审查、加固施工、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

城镇近期初步完成城镇生命线系统及要害部门的主要用房和主要工厂企业的主要生产用房的抗震加固。完成易产生次生灾害的专业库房及各企业易燃、易爆、有毒库房的抗震加固。完成所有的不符合抗震要求的砖烟囱、水塔、水厂设施的加固工作。

远期完成生命线系统及要害部门和工矿企业的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及设备的抗震鉴定和加固,完成住宅楼的鉴定和加固,完成构筑物及工程设施的抗震鉴定和加固。

(3)生命线工程布局

结合人防建设,加强环状供水、供电、通信建设保证指挥系统,要害部门的供水、供电及通信不间断。

交通工程、公路应减少对自然平衡条件的破坏,经过水文地质不良地段时,采取路基防护措施,加强排水处理。

通信、供电、消防等工程的布局、结构、规模等必须严格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及现行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防。

提高医院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保证医院在震时、震后能正常工作,保证一定的地下室面积。

3.减轻和防止次生灾害

对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重要建筑、工程、生产设施、危险品容器等进行抗震鉴定加固,合理处理。

城市人防

规划建立以人员隐蔽工事为主体,以医疗、通信、运输、防化、消防、治安、物资和车库等为配套的人防工程系统。

1.指挥通信工程

结合电信、移动及联通等部门的设施建设,完善人防通信、警报网络。新建报警点,增加警报器,覆盖率为100%,以满足通信需要。

2.医疗救护工程

结合现有医疗设施,建立完善的生命线系统,规划设置市级综合指挥中心1处,设中心医院1处,急救医院3处。

3.人员掩蔽工程

按国家标准40%的留城人口,人均掩蔽面积1.2平方米。规划建筑规模1.68万平方米。

4.配套工程

包括生活物资储备和燃料能源供应两类工程,生活物资按留城人口储备一个月。燃料能源供应包括燃油供应、区域电站、供水站等,结合省综合防灾规划统一布置。建设规模约10500平方米。

城市应急设施规划

1.灾害风险分区

规划以铁路为分界,布局2个灾害风险分区,分别为河北灾害风险区河南灾害风险区和工业区灾害风险区,实现分层建设与管理,两个防灾分区之间能够有效阻止次生灾害蔓延。

2.应急指挥救护系统

在龙江县政府设置区级指挥中心和应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由龙江县人民医院和各基层医疗机构共同组成医疗救护中心和救灾医院的两级救护体系,完善区域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3.应急通道系统

龙江县中心城区共规划8条避难疏散主通道,分别为北苑街、长横街、县府街、通齐街、长青路、龙景路、正阳路及延顺街。各住宅区到避难场所有避灾通道连接,且相互贯通。

4.应急避难场所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按照人均避难面积1.5平方米建设;固定避震疏散场所按照人均避难面积2.0平方米建设。紧急避震疏散人员按照责任区域的100%计算,约15万人;固定避震疏散人员按40%的比例计算,中心城区长期疏散人口6万人。

用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广场、公园、体育场(室外)、大专院校操场、中学及小学操场和露天公共停车场等作为固定应急避难场所。规划14处避难场所。

城市重大危险源防治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加强石油化工企业、化工危险品仓库、燃气储配站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采取有机分散与相对集中相结合的布局模式,尽量接近主要服务区域、减少长距离运输,同时减少安全隐患、利于管理。危险品生产和储存设施布局应远离现状和规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域,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和河流下游,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与居住区、公共建筑、饮用水源、其他物品货场等场所、设施、区域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相关法规和设计规范要求。装运危险品的专用码头、车站必须设置在城市或港区的独立安全地段。在生产集中区和生活区之间、饮用水水源地和油气化学品输送管道以及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之间,建立风险防范隔离阻断设施。危险品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和一级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减少安全隐患。

危险品存储设施布局

规划预留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确保危险化学品对城市的影响降至最低。逐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关、停、转、迁,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体系,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行动态监管。

城市防灾空间布局

规划明确各类重大防灾设施标准、布局要求与防灾减灾措施。通过提升防灾减灾标准,加强智慧监测预警,优化城市公共安全空间格局,推进重大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公共安全及综合防灾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在中心城区规划应急物资储备库1处,储存生活必需品、抗震防火、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器械、卫生防疫等常用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灾后24小时内灾民能得到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居民生活基本正常。

重大基础设施防灾和应急建设

建立高效有序的综合防灾减灾管理机构、医疗救护机构,并组建专业救灾队伍,以全面提升城乡防范和应对灾害的综合能力。同时做好城市公共安全法制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灾害防控保险机制及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十节实施城市更新改造

城市更新总体任务和时序规划

龙江县应明确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的目标并确定阶段任务,按照“规划统筹、分类指导、连片策划、精准施策”原则相结合方式推进,落实城市更新重点工作,实现城市面貌年年有变化、五年大变化、十年焕然一新、十五年高效高质量。在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中,应明确并细化以上重要内容。

至2025年,先行推进重点地区更新,着重推进中心城区低效存量用地改造,重大功能平台核心区已划定为全面改造和战略基础设施涉及的更新片区,结合近期规划纳入先行改造。

至2035年,全面推进城市集中建成区更新,以中心城区内的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中村、老旧厂区、老旧街区改造,牵引整合低效存量用地的品质全面提升。推进全域存量用地系统更新。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统筹推进城市存量用地盘活和城镇服务品质提升,牵引整合城区周边工业园、低效物流园和批发农贸市场等改造,为高水平全面实现新型城镇化、焕发老城市新活力、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提供最有效的支撑。

低效存量用地提升规划

低效存量用地主要为废旧工业区、容积率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系列指标指引类文件)相关要求的产业用地、存在一年以上建设空档期的在建地块,具有城镇建设用地属性但因各阶段调查技术原因未被列入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

规划设立低效存量用地的定期排查制度,依据空间句法技术和实地踏勘方法使城市低效存量用地的排查常态化。容积率偏低的区域需根据实际建设产业需求提升建设强度,需将容积率提升至规定标准并列入法定的详细规划,或者考虑同一地块不同的生产性企业进行设施共建和空间共用。中断建设时间超过一年的建设用地,须依照相关规划及审批文件定期完成竣工并验收。

老旧小区改造规划

全面开展老旧小区的改造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行动。近期重点改造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在2035年以前,改造完成建成于2015年前的所有老旧小区。

鼓励在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同步改善老旧小区周边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民生活环境等民生空间。鼓励多渠道吸引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确立老旧小区改造和相关基础设施提升的群众参与机制。

第十一节分层利用地下空间开发

开发利用原则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与人民防空建设相结合,遵循保护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兼顾安全和防灾需要、统筹规划、综合开发的原则,有效和节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规划目标

按照建设紧凑、集约型城市的要求,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积极探索各种地下空间利用的可能性。根据城市功能逐渐完善的需要,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运营效率,促进城市繁荣。

地下空间布局规划

1.平面布局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的构成形态概括为:点状地下空间、线状地下空间。

(1)点状空间

点状地下空间设施可分布于城市街区,城市节点以及城市的其他用地中,结合城市发展需求,点状地下空间偏重分布在城市中心区、站前广场、集会广场、公共建筑集中区、居住区等聚合点。

(2)线状空间

线状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构成了城市地下空间形态的基本骨架,线状的地下空间主要包括各种地下通道,地下管线综合管沟(共同沟)等。

2.重点开发地区

在中心城区重要节点如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城市交通枢纽区等地区是地下公共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重点片区。

3.开发利用内容

(1)公共配套设施

通过地下空间开发提高周边各公共服务设施的可达性及服务效率,并在地下空间节点处设置公共厕所、邮政所、公共饮水间、便民商业、手机充电站、行李寄存处等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地区公共配套。

(2)人行地道

长度不宜超过100米,公共地下人行道任何地点50米距离内要建设地下广场,满足采光、排烟和紧急疏散的要求。

(3)地下公共停车库

中心区地下停车库以解决30分钟以内的停车需求为主,服务半径200米左右;居住区地下停车库以解决区内长时间停车和夜间停车需求为主,服务半径250—300米。

(4)地下街

以地下商业、地下人行通道及地下停车库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地下设施,地下街的建设与周围区域商业设施的发展相协调。

(5)防空地下室

结合机关办公大楼修建附建式防空地下室,人口稠密区结合城市基本建设修建地下商业街、公共活动场所,重大交通设施修建地下物资库和地下通道,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6)开发利用对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在距地表以下10米的浅层和地表以下20米的次浅层,对距地表20米以下的深层地下空间资源实行保护控制。

第十二节严格“四线”管控

城市绿线

1.城市绿线范围

包括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其中,工业用地之间、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防护绿带控制在20—50米;铁路两侧控制10—50米防护绿带(因现状建设而无法满足的除外);高速公路两侧防护绿带不低于25米;高压走廊防护林带宽度不低于15米;河道两侧控制至少30米宽的绿带。

2.城市绿线管控

城市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管控,绿线范围内原有建筑改造应不扩大现状占地规模,因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等情形需要修改绿线的应遵循区域绿地总量不减少、服务半径不增加、绿地系统完整的原则。

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管控。

1.重点保护区规划控制要求

保护区内的文物与环境均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外观、风貌及环境。必要的环境整治与建筑修缮,应严格按审批程序报批。

2.传统风貌协调区规划控制要求

确保此范围以内的历史建筑物、街巷及环境基本不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有关部门审定批准。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治、修复及内部更新为主。

3.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内其他地区的规划控制要求

所有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服从“体量小、色彩淡”的原则。其建筑形式应尊重历史与地方传统,与周围环境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对不符合相应高度控制要求的已有建筑,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

城市蓝线

1.城市蓝线范围

规划滨水两侧新建建筑物(水利设施除外),规划蓝线的距离不小于20米,规划上有特殊要求,绿化带小于8米的,应征求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2.城市蓝线管控

城市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管控,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

城市黄线

1.城市黄线范围

城市黄线具体包括: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及相应的电力廊道、天然气调压站、供热锅炉房、邮政通信广播电视设施、垃圾转运站、消防站、火车站、长途客运站以及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

2.城市黄线管控

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城市黄线控制范围不仅保障设施自身运行安全,同时应考虑与周围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要求。对现有损坏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作的用地,应当限期整改或拆除。

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黄线。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随调整后的规划一并报批。

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违反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

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三节划分详细规划单元

详细编制单元划分

依据空间结构、规划分区、城市骨架路网、社区行政边界、铁路及河流岸线等自然界线,结合规划用地布局划分,考虑功能完整性、边界稳定性和规模适宜度,合理划定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编制单元覆盖中心城区全部地域范围。

开发强度控制

中心城区实施分片开发强度管控,划分三个开发强度区。对重点地段依据地方性法规和城市设计的要求,经论证可适当调整容积率。

第九章

彰显人文历史与城乡风貌的特色魅力空间

第一节系统保护自然遗产和历史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龙江县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部分。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为龙江县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县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内容、地方传统风俗节庆、历史名人、地名文化及地域人文精神等其他优秀传统文化,落实各级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划定历史文化线并提出保护要求。

第二节塑造城乡特色风貌

总体风貌定位

龙江县的山、水、林是区域最具特色的自然美景要素,构成了个性明显的自然风貌,并融合龙江县极具优势的冰雪资源,确定龙江县区域风貌总体定位为“三山、三岗、四平川,一江众河多湖泡”。

全域风貌分区与管控

以做优自然生态,提升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龙江县景观风貌建设。塑造“一核—两廊—十字轴带—四大分区”的城乡风貌格局,在品质、多元、活力与品牌上均为龙江县旅游业的发展增加极大的吸引力。

“一核”:即龙江服务核心区。依托龙江县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加快完善全域旅游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服务。

“两廊”:即两大特色生态廊道,分别为嫩江景观生态廊道和雅鲁河景观生态廊道。依托嫩江水系与雅鲁河水系,构成龙江县两大生态廊道。

“十字轴带”:即两条十字交叉的城乡风貌轴带,分别为横向的牙四路城乡风貌轴带和纵向的龙齐—扎景路城乡风貌轴带。通过城乡风貌轴带的塑造,串联起龙江县重要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打造完整的特色风貌格局。

“四大分区”:即四大特色城乡风貌区,分别为森林历史风貌区、现代农牧风貌区、乡野民俗风貌区、生态湿地风貌区。

第三节活化利用自然历史遗产及全域旅游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

历史文化资源分为有形历史文化资源、无形历史文化资源两类。

1.有形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

配合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持续推进金界壕遗址龙江县段、西边壕口边堡等附属工程保护维护;合理开发散落于各村镇的遗址遗迹;加强龙江县历史文化的宣传教育,培养公众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意识;发展基于历史文化展示的特色旅游。

2.无形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

加强项目建设,打造非遗文化品牌;理顺工作机制,形成非遗保护传承合力;注重非遗文化内涵,做强做优龙江县非遗文化旅游产业;加强合理利用,推动“非遗+”模式深度开发。

强化区域旅游合作

利用龙江县位于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处、邻近齐齐哈尔市区的区位优势,以及齐齐哈尔市打造东北西北部地区区域旅游目的地和集散中心的旅游定位,强化大区域间的旅游合作。大力推进与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大城市,以及周边临近城市(呼伦贝尔、兴安盟)之间的旅游协调,形成高效有序的资源整合,构建跨省和齐齐哈尔市域的区域旅游线路,完成区域旅游单元的一体化运作。加快完善区域旅游服务功能,在功能上能够承载区域间旅游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龙江县的旅游发展融入齐齐哈尔市域旅游空间大格局,挖掘文化旅游资源特色优势,和西部的碾子山区和南部的泰来县共同推动构建齐齐哈尔市域西部山水人文康养区和南部农业湿地体验区。依托中东铁路文化轴和雅鲁河东部生态轴两条旅游发展轴线,挖掘提升沿线旅游景点和配套服务设施。

第十章保障城乡设施支撑体系建设空间

第一节统筹配置交通设施建设空间

综合交通体系目标、策略

1.提升网络的开放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提升网络开放性,以交通通道为主轴,带动城镇体系轴的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区域交通布局,提高路网的连接和配套,形成齐齐哈尔市通往呼伦贝尔、满洲里方向的省际通道节点。

2.以“扩容改造、加大覆盖、联通省际、畅通市县”为目标,对全县公路进行补充完善

对早期建成(建成通车超过10年)、标准较低的公路实施扩容改造,以解决公路通行能力与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不适应问题。进一步加大公路网络的覆盖面,拓展国土发展空间,促使公路网络布局更加均衡。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东北振兴国家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完善省际通道布局,实现省际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完善县域内主要公路结构,加强同周边县市的联系,实现县域内乡镇、重要产业园区与景区之间交通畅达。

3.延伸路网通达深度,打破城乡交通瓶颈

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延伸路网的通达深度,提高农村公路网的通达度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公路与区域干线道路的衔接。

构建城乡综合交通体系

1.公路规划

(1)高速公路

规划绥满高速齐齐哈尔至黑蒙界段,从龙江县县域、中心城区东北侧通过。

(2)国省道公路

规划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从龙江县中心城区南侧通过。

规划“扎龙—景星”公路(S310)(共和至龙江、龙江至景星段)、“扎龙—景星”公路(S310)(龙江镇绕城段)为一级公路,提升龙江县城与周边区域性主干路的联系。

规划“查哈阳—扎赉特旗”公路(S217)(富拉尔基—景星,景星—黑蒙界、富拉尔基至龙江)为二级路,解决东部四个乡镇通行问题,加强省际联系。

规划“建兴—新林”公路(S309)(碾子山至内蒙界段)为二级路,加强同内蒙古的联系,强化县域西部南北向干道通行能力。

(3)县道公路

保留县道富拉尔基—龙江(X043),规划新增、改扩建县道公路,包括“七棵树镇—碾子山区”(X302)、“碾子山区—龙兴镇”(X302)、“龙兴镇—集阿高速”(X305)、“官窑村—山泉镇—柳树村”(X303)、“哈拉海乡—省道S509”(X204)、“龙江—大兴”(X201)、“广厚乡—省道S217”(X203)、“头站镇—省道S217”(X304)等,全部为三级路。

通过规划完善县道路网,实现县域内所有乡镇均通达三级以上道路的目标,加强乡镇之间交通、产业等方面的联系,实现龙江县公路路网由“通”向“畅”的转变。

2.铁路规划

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黑龙江境内布局方案为基础,按照高速铁路连通所有地市、干线铁路基本覆盖所有县级行政中心的总体目标,在对既有规划路网适应性分析的基础上,对龙江县铁路网进行补充完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提出建设齐齐哈尔—满洲里高速铁路,通辽—齐齐哈尔高速铁路。其中齐齐哈尔—满洲里高速铁路在龙江县城区设置高铁站点,服务龙江县居民,通辽—齐齐哈尔高速铁路从龙江县域东南角经过,不在龙江县设站。

通过高速铁路的建设,能够完善龙江县域综合交通体系结构和层级,增加区域路网灵活性,改善龙江县域交通条件。

3.机场布局规划

通用机场布局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对通用航空运输服务类、生产服务类、公共服务类和新兴消费类等服务市场的需求预测,在优先保障运输机场的前提下,围绕“需求主导、供需平衡、功能完善、层次分明”的布局要求,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协调、兼容互补的机场。

规划结合龙江县域经济发展、森林防火需求,规划新建龙江A级通用机场。融入黑龙江省四大通用机场群,打造全省通用航空短途运输集散重要节点。

第二节重点保障水利设施建设空间

龙江县有大小河流48条,其中流域面积1万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条,分别是嫩江、雅鲁河和绰尔河。流域面积100000—1000000公顷以上河流3条,分别是济沁河、罕达罕河和乌力根河。有中型水库3座,分别是龙江湖水库、瓮泉水库、沟口水库,小型水库3座,分别是北山水库、大湾水库、立新水库,六座水库都已经完成了除险加固。县内防洪堤共有9条,总长183.092公里,主要为雅鲁河堤防、绰尔河堤防、罕达罕河堤防,雅鲁河左岸一堤防防洪标准30年一遇,其他堤段均为20年一遇。

堤防工程

龙江县县域共有Ⅳ级堤防工程9段,总长度183.092千米。其中嫩江干流堤防共3段,总长度38.01千米;雅鲁河共有堤防工程4段,总长度133.9千米,位于雅鲁河左、右岸;罕达罕河建有堤防工程1段,为景营子堤,长度6.15千米;库勒河右岸建有堤防工程1段,为库勒河堤,长度5.032千米。具体情况为:

1.东华一堤

始于杏山镇永安村,终于杏山镇东河口村,堤防长度6.17千米,设计及现状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为Ⅳ级堤防。主要保护杏山镇的防洪安全,堤顶宽度6.0米,用作工程抢险道路。

2.东华二堤

位于杏山镇东华村东、绰尔河左岸,长度24.64千米,始于杏山镇东华村良种场屯,止于头站镇兴盛村,保护8.4万村民的防洪安全,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现状防洪标准20年一遇,为Ⅳ级堤防,堤顶宽度6.0米,用作工程抢险道路。

3.嫩干头站堤防

位于雅鲁河右岸,长度7.2千米,设计标准20年一遇,为Ⅳ级堤防。现状防洪标准20年一遇,保护头站镇8个村屯共计3.1万人口的防洪安全,堤顶宽度6.0米,用作工程抢险道路。

4.雅左一堤

始于龙江县鲁河乡七号屯,末端是龙江县广厚乡于家窑村,担负龙江镇中心城区及沿河乡镇外水的防御任务。堤防长度57.7千米,堤防设计及现状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城区段为30年一遇,为Ⅳ级堤防。堤顶宽度4.5米,用作工程抢险道路。

5.雅左二堤

始于黑岗乡北山村,末端是广厚乡新建村,担负黑岗乡、广厚乡外水的防御任务。堤防长度23.3千米,堤防设计及现状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为Ⅳ级堤防。堤顶宽度3.2米,为砂石结合结构,用作工程抢险道路。

6.雅右一堤

始于景星镇敖宝村,末端是景星镇长发村,担负景星镇外水的防御任务。堤防长度36.4千米,堤防设计及现状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为Ⅳ级堤防。堤顶宽度4.0米,用作工程抢险道路。

7.雅右二堤

始于头站镇北华村,末端是头站镇新民村,担负头站镇城区外水的防御任务。堤防长度16.5千米,堤防设计及现状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为Ⅳ级堤防,堤顶宽度4.0米,用作工程抢险道路。

8.景营子堤

位于罕达河景星镇景营子村区段,起点在景营子村,终点在缸窑村,设计及现状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为Ⅳ级堤防,主要保护景星镇景营子村0.38万人口的防洪安全,堤顶宽度4.0米,作为交通与抢险道路。

9.库勒河堤

位于库勒河龙鲜段,设计及现状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为Ⅳ级堤防,保护华民乡东治安村0.28万人口防洪安全,堤顶宽度4.0米,用作工程抢险道路。

第三节科学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空间

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为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水平相适应,以市场为导向,结合矿产开发和利用现状,对主要重点和限制开采矿种实行开采总量调控。

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设置允许开采区块时要考虑是否能将整个山体划入,对于不能整体划入的山体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终了边坡的面积,并使开采后的山体在水平方向上不产生锐角。

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进一步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矿山设计开采规模要与矿区资源储量相适应,严格执行差别化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绿色矿山建设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要求,将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作为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制定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制度,构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长效机制。

第四节优先支持市政设施建设空间

城乡供电工程

1.规划目标

为加快电网的建设和改造,电网与电源建设必须同步发展,并强化网络结构和完善主系统联络通道,使城市电网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供电可靠率达到99.9%,配电可靠率达到99.8%,主变压器、电源进线配置符合N—1安全准则,安全、经济、优质、可靠地向各类用户供电,以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日益增长的需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形势。

2.用电量负荷预测

总电量和总负荷的预测属于战略预测,它决定了地区未来对电力的需求量和未来地区电网的供电容量,对地区供电电源点的确定和发电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采用电力弹性系数法、产值单耗法作为参考,与回归分析法相结合,综合分析确定最终预测结果,提高预测结果的合理性。

城乡给水工程

1.给水工程布局

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加强水资源供给能力,涵养地下应急水源,提升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对于单一水源地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合理利用水资源,限期关闭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切实保障城镇供水安全。

统筹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做好供水厂的建设与管理,做好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监管,确保居民饮水安全。通过以城带镇、以镇带村等模式,扩大城镇集中供水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实现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各城镇全部实现24小时连续供水,供水出厂水水质检测结果全部达到国家106项标准。

2.水源保护及水质监测体系建设

水源保护是饮水安全重要保障,因此应加大力度对饮用水水源进行保护,依据《饮用水保护区划分技术细则》建立水源保护区。

3.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充分利用地表水,特别是绰尔河、雅鲁河、济沁河、麒麟河等地表水,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农业和国民经济各行业用水需求,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提高渠利用系数,充分发挥现有调蓄工程和引水工程的作用,推广先进的节水增效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益。

城乡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

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渠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污水则通过污水管道系统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排水系统建设

规划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再生水利用。加快推进龙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升级改造,确保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情况相适应,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加快城镇再生水厂建设配套污水、再生水管网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回用系统,提高污水、污泥处理水平。优先保证河湖及绿化、环卫用再生水,提高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中心城区和镇中心采用集中处理方式,通过建设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回用再生水。村庄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灵活解决污水处理问题,对现状设施提标改造,对于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根据实际情况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加强城镇黑臭水体及河道治理。加强河道治理工作,对河道进行垃圾废弃物清理、清障、清淤疏浚等,对河堤两侧步行道的现有老旧休闲娱乐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加大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力度,继续保持无黑臭水体现状,巩固维持现有成果。一旦发现黑臭水体,要立即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消除。

加强对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尽可能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提高污泥处理和利用水平。

3.雨水排放与利用

规划中心城区及各城镇建设排放与利用相协调的雨水排除系统。加强雨水全过程管理,在中心城区利用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绿色屋顶、调蓄设施等综合措施,加强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综合利用雨水管道、行泄通道、雨水调蓄区等多过程控制措施,实现区域径流的合理组织;通过合理竖向设计,实现雨水径流在超标情况下通过道路等行泄通道汇入雨水调蓄区或下游排水河道,结合地势地形特点,充分利用沟渠河网,在末端加强对径流的调节。

城乡燃气工程

1.燃气设施体系建设

规划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形成多气源结构。鼓励工业“煤改天然气”和“油改天然气”,改善全域能源结构,健全城镇居民、工业企业、餐饮商服燃气管道接口体系,实现城镇天然气综合利用便利化,提升天然气供给水平。

2.燃气工程建设

加强中心城区燃气场站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外网建设。

规划近期在现有CNG储配站基础上扩建1座LNG气化站,并建成5座LNG/L—CNG加气站,为龙江县中心城区居民、商业、工业、汽车用户供气。规划远期LNG气化站增设储气设施,作为应急备用气源,原有汽车加气站进一步扩大供气范围。居民天然气管道气化率为90%,总气化率95%;出租车、公交车的气化率为85%,市政办公车的气化率为50%。规划县域其他城镇仍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为主。

加大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燃气安全意识,掌握燃气安全知识,按照安全用气规则正确使用燃气,确保居民用气安全。

城乡供热工程

1.完善供热体系

优化能源结构,鼓励绿色能源,优先发展热电联产,谋划地热发电供暖、积极探索发展核小堆供暖,推进清洁能源供暖,提升清洁能源供热比例,提高供热可靠性,逐步实现智慧供热,推进各乡镇及农村地区清洁能源采暖。

2.优化供热方式

龙江县供热周期长,采暖安全要求高。规划中心城区优先发展热电联产,逐步实行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化供热管理,逐步实现供热管网互联互通。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减少低效小锅炉和平房区污染排放。规划县域各乡镇集中供热热源及新热网建设。规划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

城乡环卫工程

1.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

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以“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加快补齐县域环卫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县域范围内环卫基础设施城乡统筹与共建共享。注重既有设施与新建设施服务年限的衔接。

2.实施垃圾分类管理

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目标,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构建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固体废弃物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推进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有效衔接与融合,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3.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及监管,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保持在100%。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医疗废物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收集、运输及处置系统,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效果。

4.完善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

提升工业固废利用技术与水平,拓展市政污泥资源化利用渠道,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实现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和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医疗垃圾统一运至齐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建筑垃圾运至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消纳场统一处置;其他危险废物由辐射全省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统一解决。

5.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

规划中心城区建设日转运能力200吨的集中转运站1座,各乡镇建设垃圾转运站,县域各城镇及农村垃圾转运至齐齐哈尔市崔门垃圾焚烧厂处理或其他垃圾焚烧厂处理。

城乡通信工程

将以“新基建”为契机,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以DC为中心,搭建云基础设施体系,支撑网络云化转型,形成以业务和用户为中心、效益优良的精品通信网。

网络规划建设深入贯彻网络强国战略部署、聚焦创新合作战略,深入落实全面数字化转型部署,持续推进网络“云化、虚拟化(NFV)、SDN化、智能化”。应公司数字化转型的要求,基于自身资源禀赋,基础业务网络应聚焦精准投资,精准满足客户需求,提升投资有效性、提升利用率。网络发展应聚焦5G、SDN、云、IT等领域,应关注网络简化,降低网络的复杂性,提升网络效率。

以云网一体为目标,推动云网融合演进;坚持聚焦、深化共享,打造5G匠心网络;打造产业生态,加强2B业务支撑;服务2H用户市场需求,实现宽带网络提速提质;国际国内协同,区域一体化,完善承载网络;以效益为导向,简化网络,提升效能。

我省数字微波传输网由203个微波站,208跳微波链路组成,是省内无线数字电视节目唯一的信号源传输渠道,规划在龙江县中心城区及景星镇各设置一处微波站,设置三条微波传输线路,分别为齐齐哈尔—龙江、龙江—景星镇、龙江—碾子山,保护通道宽度为50米。

邻避设施布局

协调安排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厂、化工、殡葬等邻避设施布局,消减邻避设施的负外部特性,健全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机制。加强邻避设施集中化、地下化建设,以及外立面美化,减少对周边的影响。加强邻避设施,周边小区增加公园、广场、商业设施等有针对性的功能补偿。污水处理设施应坚持一县一镇一策和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将距离城镇较近的镇(乡)尽量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并以厂(站)建设为主要方式建设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应避免选择在生态资源、地面水系、文化遗址、风景区等敏感区域。对化工、油气仓储企业及油气长输管线等周边区域实施严格安全防护管理,禁止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商业、居住、公共服务等设施,严禁在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布局化工园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应合理利用历史形成的墓葬点和荒山荒地及不宜耕种的贫瘠地,充分考虑殡葬设施服务半径和人数,避免重复建设。

第五节加强综合防灾设施建设空间保障

完善防灾减灾空间布局

结合城乡生活圈规划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和安全基础设施网络,明确适应不同灾种、城乡一体、分级响应的“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方案,重点强化乡村地区对大城市安全韧性的支撑保障作用。

统筹空间与设施、城市与社区、城镇与乡村,着力加强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旅居隔离等“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节点的规划安排,建立以各级应急避难场所为节点,救灾、疏散通道为网络的“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综合防灾空间结构。构建以救援主通道、疏散主通道、疏散次通道和一般疏散通道为主体的分级疏散救援通道体系,利用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公园、绿地、体育场等旷地以及地下空间,突出室内、综合性及农村地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布局合理的避难场所体系。

消防设施布局

1.消防规划

规划加快消防车队(站)建设。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JB152—2017)及《城市消防规划》(GB51080—2015),关于“一级普通消防站责任区不应大于700公顷”的原则,规划龙江县中心城区再建一级消防站2座,其他乡镇按乡镇消防站标准建设。

(1)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建设应以设置防寒型消防水鹤为主,在城区保证每100—150公顷设1处消防上水鹤,并建设新型市政消火栓。火灾风险较高的区域可适当增加市政消火栓或消防水鹤的设置密度,加大供水量和水压。

(2)消防装备建设

各消防站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员个人防护器材在规划期末各地都要达标。

(3)推行智慧消防建设

智慧消防平台建设:实现对联网单位自动报警系统的全方位感知、全过程监控。云服务器数据分析处理电气火灾或火灾报警信息,实时送达物业保安、街道、消防站及城市公共安全系统。消防水源监控系统建设:在全部消防水鹤、市政消火栓以及消防取水码头设施安装监控点。加快消防应急警报系统建设。

防洪设施布局

1.防洪工程规划

县域防洪重点是12条河流,规划将结合龙江县中心城区、各镇区的建设发展实际,提高防洪标准,进一步完善县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同时,在山洪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区域建成山洪的预测、预警、预报体系,初步形成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

按照防洪标准要求进行堤防的加固整修,定期进行河道治理;结合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加强水土保持、生态涵养林或人工湿地的建设;加强河道的管理和汇报工作;加强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严禁乱挖乱占河道;强化对防洪排涝的社会化管理,完善有效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等。

洪涝风险控制线

按照三年一遇洪水淹没区范围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保障防洪排涝系统的完整性和通达性、雨洪水蓄滞和行洪等自然空间,以及重大调蓄设施用地空间。

抗震设施布局

1.抗震设防标准

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龙江县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个重力加速度,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为0.35秒,地震烈度为Ⅵ度。城市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消防、交通、水利、粮食、化工、医疗卫生等系统及其次生灾害源是城市抗震防灾的重要部门,是维护城市人民正常生活、生产的生命线系统,应提高一度设防。地震时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仓库严禁在中心城区内布置。

2.避灾通道和疏散场所

规划高速公路、铁路、城市主要道路在灾害发生时为重要的疏散通道。规划城市中的公园、绿地、广场、中小学的操场等空旷场地在灾害发生时为疏散场地。未经规划部门许可,严禁建设各种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构筑物和建筑物。规划避灾场地面积指标不应小于2.0平方米/人,规划建设1座中心级应急避难场所,依托社区生活圈构建分布式、全覆盖的防灾、疏散、安全救援管理单元。

人防设施布局

结合规划,加大城市人防工程数量,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保证使用效能,利用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群众的生活服务,实施功能转换。规划人防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在商业街、步行街修建地下过街道、地下停车场。居住区建设人防工程,尽量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结合区域信息网络建设,建设灵敏可靠的区域通信报警系统。

结合现有医疗设施,建立完善的生命线系统。利用城市主干路与对外交通干线作为人防物资运输和居民疏散的交通线,规划防震避灾人口主要就地疏散,规划城市公园、绿地、运动场、停车场、学校等为人防疏散场地。

规划人防设施面积按留城人口人均1平方米配建。在集中行政办公、城市广场、交通枢纽、商业文化中心等处建设较大型的地下综合人防工程,在居住区建设分散的地下人防工程。

气象灾害防御

龙江县主要农业气象灾害有旱涝、低温冷害、霜冻、冰雹等,规划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改变下垫面状况,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减少自然降水流失、增强水源涵养及蓄水排水能力,以降低农业气象灾害。

同时加强对气象灾害的防御措施,以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气候变化的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的预报预测水平。完善暴雨洪涝大风和冰雹等监测系统,利用通信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技术、数据可视化处理、视音频处理技术、气象信息自动分析显示技术等,建设新一代气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气象服务全覆盖。加强防汛抗旱、城市防洪、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应急避险、通信保障和应急保障等工程性措施的建设,切实增强各部门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重视对公众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大众防灾、避灾、躲灾意识,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不利影响。

规划期内,在现有已布设气象防灾减灾和农业气象观测站点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防灾减灾发展要求,布设气象灾害防御站点、农业气象保障观测站点、生态气象观测站点、城市内涝观测站点等气象站网布局。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布局

根据市域已发生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和危害性,全面建成系统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四大体系工作。完善提升以县—镇(乡)—村(屯)三级为基础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基本完成已发现的威胁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显著减缓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防疫及公共卫生安全

建立县、乡镇、村3个层级的防控体系,搭建应急联合防控网络,设置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用地和应急疫情防控用地,提出用地布局上的“战略留白”。乡镇(社区)形成独立的疫情隔离单元,有效配备健康信息工作站、医疗救助站、物资发放站及小规模隔离区等。

第十一章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

区域划分

根据全县土地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将全县划分为六个片区。分别为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区域、水环境与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以及两个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地对相应区域安排重点治理工程,来达到修复与治理的目的。

第一节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目标

通过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的生态修复,生态系统质量更加稳定,生态环境更加安全美丽,生态和粮食安全基底更加牢固,生态安全保障和绿色产业带动作用全面显现、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的原生态优势充分释放。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

统筹山系塬谷、河流水系、绿林植被、耕地农田等多种自然资源,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与防治并重的原则,加强对非建设空间的整体规划,构建良好的生态本底。通过优化调整生态布局,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自然生态景观及生态系统质量。

根据全县土地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将全县划分为5片区,分别为西部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区、东部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区、北部国土整治区、南部国土整治区、其他整治和修复区。

湿地与水域系统生态修复

湿地与水域生态修复是一个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按照规划时序采取生物、生态和工程措施,以达到保护重点水源、修复河湖岸线、各大水系相互连通和调节农业用水、兴利除害的目的。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雅鲁河、库勒河、济沁河流域以及哈拉海湿地内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雅鲁河流域及哈拉海省级湿地保护区内重要湿地。通过污染清理、环境治理、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从而逐步有序地恢复湿地内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治理与修复

水土保持能够有效地保护和培育水土资源,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采取工程、林草和农业耕作措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土壤条件,增加地表覆盖,可有效控制土壤侵蚀,提高土地生产力和资源利用率。

根据龙江县水土流失情况,西部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区为轻度水蚀区,以侵蚀沟治理为主;其他整治和修复区的水土流失情况为轻度水蚀区风蚀区,兼有轻度的水蚀跟轻度的风蚀。

矿山环境整治与修复

矿山生态修复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重要内容。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利用一体化,就是通过自然资源政策激励,盘活存量空间资源、变废为宝,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现持续繁荣,打通废弃矿山变为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

第二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农用地整治

根据“双评价”结论、土地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要求,龙江县明确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划分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本轮国土空间规划将龙江县全域划入农用地整治区域,有侧重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及宜耕后备土地开发等建设工程。

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使用

坚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存量更新,盘活城乡闲散土地、低效城镇用地、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等存量低效用地是实现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绿色发展的长效新途径。

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高效利用方式转变的任务十分迫切,大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建集约型用地模式,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

重点工程建设

1.高标准农田

龙江县作为产粮大县,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围绕耕地这个要害,加快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是改造和完善农业配套基础设施、改良土壤,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避开生态脆弱区、生态退耕区等,在有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当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耕未利用地,有效补充耕地数量。

3.土地复垦

地复垦的形式主要是建设用地复垦,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的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将废弃的土地优先复为耕地,根据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等相关要求,也可复垦为林地、园地、草地等。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是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依据规划安排,科学划定村庄居民点扩展边界,加强村庄建设,逐步缩并分散、零星居民点,防止农村建设用地盲目扩张。鼓励农民搬迁并退出原有宅基地,并优先复垦为耕地,腾出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新居、农村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

第十二章构建多向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一节深化以对俄为重点的对外开放

加强经济合作区建设

龙江县位于中蒙俄经济走廊向西开放的前沿位置,“一带一路”为龙江县深度参与国际经贸、人文交流和国际合作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有利于龙江县工业体系优势的发挥、结构的升级、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以及内生动力的增强。

加强跨境贸易与促进外向型经济转型

黑龙江省作为中国唯一与俄罗斯接壤的省份,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使其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枢纽。龙江县可积极打造跨境电商、跨境物流等新兴业态,为进一步扩大俄罗斯之间的贸易与投资提供新的契机,积极拓展跨境贸易,不断提高对俄罗斯区域经济合作的水平。

第二节加强与周边市县协同发展

区域协同发展

全面融入齐齐哈尔市新发展格局,融入新发展格局通道网络,提高国土空间开放程度和通达性。推进周边市、县协同错位发展,推进公路沿线上的村镇联动发展,共同推动产业振兴和旅游业发展,协同推进雅鲁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完善区域协同发展的空间网络,不断提升国土空间开放水平。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建设齐齐哈尔—满洲里高铁线路,加强齐齐哈尔至扎兰屯方向出省通道建设。为了支撑规划高铁建设,规划在龙江县设置高铁站,将原有三等站升级为二等站。高铁建成后,可以完善龙江县对外联系通道,利用高铁优势带来的客流,发挥城市资源优势,扩大城市的影响力。

规划升级现有国省道建设等级,位于主要城镇走廊的国、省道全线规划二级以上公路,升级G232昂昂溪区至碾子山区段,S310龙江县至扎龙景区为一级公路,全域旅游通道畅通。

规划新增龙江通用机场,和周边富裕、泰来等通用机场共同构成区域通用机场网络,实现低空服务市县全覆盖。

落实“气化龙江”战略,建设10条国家级支线(即齐齐哈尔支线、伊春支线、嫩江支线、七台河—佳木斯—鹤岗支线、双鸭山支线、七台河—牡丹江支线、鸡西支线、萝北支线、虎林—绥滨支线、东宁支线,管道合计长度约1762.5公里),建设龙江末站。

生态环境共建共保

1.共同加强生态保护

加强区域内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要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保护力度,合力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和生态系统。严格保护嫩江、哈拉海湿地、大兴安岭等跨行政区重要生态空间。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制,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和修复,确保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2.协同推进区域干流嫩江流域的治理

嫩江是龙江县与泰来县、扎赉特旗的界河,要协同推进嫩江干流治理工程,规划嫩江流域各城镇进行水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防止发生泄漏事故,加大对境内水体的监察力度,尤其对嫩江干、支流两岸要加强巡查。各级环保部门重点做好清除污染源,消除污染隐患,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同时加强对所辖江段和主要支流的水质、水量监测工作,保障嫩江流域防洪、通航与供水安全。

3.加强松嫩平原地区的生态保护

加强与松嫩平原其他临近城市之间水土流失的治理和湿地生态保护方面的衔接和合作,重点加强龙江县与齐齐哈尔市区、甘南县之间湿地、山体等保护工作的衔接。

产业发展分工协作

龙江县处于黑龙江省产业格局的绥满粮食安全产业带上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内,要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动龙江县与其他市县的产业互补协作和转移承接,协调各市县间的产业分工,合作建设、联合招商,在更大的范围内考虑产业链的展开,寻求经济共同发展的新增长点。

龙江县产业发展融入齐齐哈尔市域产业布局体系。以龙江、甘南、泰来经济开发区为载体的“龙、甘、泰”西部片区,重点发展成为玉米、水稻、杂粮生产区和奶牛、肉牛养殖区。发挥北纬40°—50°黄金奶源带资源优势,在富裕、龙江、克东等县市,重点布局发展牛、牛乳制品加工产业。西北部肉类加工产业集聚带:以龙江、甘南、讷河等地为核心,重点布局发展以牛肉、猪肉为主的肉类加工产业。环中心城区粮油加工产业集聚带:在泰来、龙江、甘南、富裕等地,重点布局发展粮食加工、豆制品加工、健康油脂加工等粮油加工产业。

第十三章规划约束传导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县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本部门的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调整,及时按程序向政府请示报告,确保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安排执行到位。

第二节健全配套政策机制

国土空间管制政策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建立健全统一的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可以有少量的城镇建设用地,其不超过县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0%;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历史文化保护地等区域实行特殊保护制度。

1.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管制

城镇开发边界内要严格落实“绿线、蓝线、紫线、黄线”控制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违反“四线”做出规划许可。

规划确定的涉及强制性内容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先修改本规划。其他用地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且对用地兼容性作出规定的,应当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未作出规定或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以根据上位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并结合实际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用地兼容性规定。

符合城市发展战略的项目可以使用留白用地,但必须经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或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并明确地块具体用地性质,同步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后依法实施。

2.城镇开发边界外国土空间管制

城镇开发边界外纳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产业、电力、环保、旅游、民生项目用地,可按照单独选址项目进行规划用地报批。

城镇开发边界外纳入部系统备案已依法批准且落实占补平衡的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在不占用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区域的前提下,采取如下管制规则:

(1)在其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均视为符合本规划和按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执行。

(2)可以根据规划分区管制要求,通过编制详细规划细化地块用途,提出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配套设施等规划条件,并据此核发规划许可。

(3)应细化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村庄建设区,并可依据村庄规划核发规划许可。

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直接向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

3.特殊保护对象管控

自然保护地实行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有限人为活动界定及管理具体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建设项目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按照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办理用地手续,报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批准。建设项目需要办理规划许可的,依法探索编制特殊区域详细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市和县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分级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确保饮用水安全。在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的建设及其他活动应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三节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建设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推进龙江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应及时将批准的规划成果向本级平台入库,作为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经核对和审批的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成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整合叠加后,形成以一张底图为基础,可层层叠加打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支撑。同时要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全要素内容落实。

第四节强化规划实施传导

上位规划落实

严格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传导内容,各项约束指标不得突破市级规划下达目标,预期性指标上级规划的总体要求。齐齐哈尔市国土空间规划将龙江县定位绥芬满发展轴上的龙江城镇群。

下位规划传导

引导全县各乡镇落实县级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提出城镇定位、发展规模等引导要求。制定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案,下达各乡镇的调控指标,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等底线管控指标。

落实的重要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区域性基础设施及其廊道,重要的历史文化保护界线、名录和管控要求等强制性内容;落实规划分区、生态廊道等空间布局等传导要求;落实综合交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引导要求;对专项规划提出约束性要求和指引,明确专项规划深化细化的方向和重点。

优化各乡镇间用地情况,保证优化后县城总指标满足上级规划要求。

专项规划指导

相关专项规划应在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下编制,对接“三线一单”划定的环境管控单元,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县级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对。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第五节重大建设项目

根据龙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交通、水利等部门提出的用地计划,经综合平衡,确定全县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用地。

第六节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1.完善基础保障机制

完善相关制度,研究和制定龙江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意见、三线管理办法、生态保护及生态补偿机制、国土空间规划考核管理办法、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和审批办法等,制定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技术标准和成果质量规范。

2.强化规划传导与管控

建立“县级、片区级(乡镇)、社区级(村)”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县级、片区级(乡镇)、社区级(村)传导;统筹协调各项专项规划安排,明确专项规划指导约束要求。

3.健全配套政策机制

深化研究并定制国土空间规划全流程中自然资源管理等相关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及实施保障机制,提高保障力度。

4.保障重点项目实施

落实国家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重大战略,为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按照省级重大项目管理要求,对纳入项目库的建设项目予以国土空间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

5.坚持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机制

在规划编制阶段,广泛调研社会各界意见和需求,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在方案论证阶段,要形成通俗易懂可视化的中间成果,充分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意见。规划获批后,应在符合国家保密管理和地图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及时公开,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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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