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2023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根据《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单位起草了《2023年度龙江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0日。
联系电话:0452-5841356
2023年度龙江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
《2023年度龙江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求表
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7日
截至2024年1月10日,该实施方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集结果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