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及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同步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396)文件要求,龙江县开展龙江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龙江县自然资源局举行龙江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听证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初步确定时间:2024年4月7日。
二、听证会初步确定地点:龙江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具体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内容:龙江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依法登记在龙江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包括龙江县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水务局、气象局、乡(镇)政府代表、村民代表等。
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听证会须知》。(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4月5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法制股报名。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龙江县自然资源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雅馨
联系电话:0452-5821566
附件:1
附件1 听证会须知
特此公告。
龙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