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全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单位起草了《龙江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23日。
联系人:闫文广;联系电话:0452-58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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