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5年动物防疫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根据我县村级动物防疫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考核细则的要求,需对村级动物防疫购买服务人员进行工作补助。经审核,全县共有157名村级防疫人员符合补助条件,补助金额总计244.632万元,其中省拨专项资金145.45万元,县级匹配资金99.182万元。现参照乡镇上报村级动物防疫购买服务人员工作补助明细进行发放,并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凡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者,可实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龙江县畜牧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闫文广联系电话:5840208。
龙江县畜牧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