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相关规定,我局经调查认定以下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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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闲置时间 |
闲置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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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龙江神通管业有限公司 |
白山镇规划道路北华雨喷灌西二期工程 |
14640 |
工业用地 |
2017年5月9日 |
企业自身原因(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用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 |
注:我局已向土地使用权人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现予以公示,在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将撤销相关信息。
龙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