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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齐政发[2016]12号)政策解读

2016/04/15 1.6w 阅读 470 点赞
2016年4月13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齐政发[2016]12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精神,做好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要保障。
  一、《通知》出台的重要意义
    在全市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是加强国有资本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政府作为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全面掌握经营性国有资本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以及“问责”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收益和产权变动等经营活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经营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提高盈利水平的客观要求。
  《通知》的出台充分体现了齐齐哈尔市政府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高度重视,对今后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制定《通知》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制定《关于实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黑政发[2011]84号)。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是确定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范围;二是提出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原则和要求;三是细化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四是规范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审批流程;五是制定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方案;六是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职责分工;七是安排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组织实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