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齐发改规[2019]3号)的解读

2019/12/30 6.4k 阅读 341 点赞

  《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齐发改规[2019]3号)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而制定的。其主要内容是:
  调整我市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公共采暖等管道天然气冬季销售价格,最高为3.04元/立方米(含税价)。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文件地址: /qqhe/c100137/201912/c02_128887.shtml

(责任编辑:张利雪)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