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齐政办规〔2020〕2号)政策解读

2020/05/13 1.6w 阅读 482 点赞

  我市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之一,早在“一五”时期先后建设了铁路、车辆厂、建华厂、和平厂、第一机床厂、第二机床厂等大型企业,随着企业蓬勃发展,按照当时“先生产后生活”理念,以厂矿为中心,条块分割,建设了大量家属区。由于建设早、标准低、缺乏系统性,并且多年来资金投入不足,很多小区已进入“中老年期”,供水、供热、排水、维护结构、外墙、屋面、小区道路、停车场、违建、架空线路、亮化、楼体结构、环境卫生等13个方面存在问题,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为了补齐民生短板,让老旧小区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必须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
  根据《〈黑龙江省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指引〉和〈黑龙江省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建房〔2019〕14号),结合实际,制定了《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明确我市从2020年到2025年,利用6年时间,基本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文件地址:/qqhe/c100136/202005/c02_128913.shtml

(责任编辑:孟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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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