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疫情防控有力、地摊经济活跃、市容环境干净、群众生活便捷的工作目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以“稳就业、保民生、活经济”为宗旨,出台了《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鼓励地摊经济激发市场活力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范设置地摊经营区,发展街路小店经济,准确把握治理城市与方便市民、规范市容与助力经济发展的关系,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保民生稳发展。
部分要求:
※划定设置范围。以背街巷道、居民小区周边为主体,主要街路、中心商区、医院、学校、机关、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周边严禁设置。
※确定经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止(后续根据疫情情况待定),批准临时设置的早市每天早4:00时至8:00时;晚市每天晚17:00时到22:00时,其他临时摊床区(小市场)可全天候经营。
※规范摊位占道。商贩占道要在保障安全条件下定位经营,并在摊区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告示牌,不得占用盲道,不得阻碍消防通道,不得阻碍道路车辆通行,不得设立固定式棚亭,不得燃煤炭等污染环境,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
※分区分类经营。地摊主要以农户自产自销产品、居民日常生活用品、特色小吃等保民生经营产品为主。日杂百货和餐饮排档分区经营。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占道派送,允许经批准街路和区域的临街餐饮企业规范设置店外摆桌,并设置顾客临时等候区。
※保持环境整洁。环卫和商家共同承担摊区卫生责任。商家在经营活动中要自备垃圾袋(容器),地面铺设防油防污垫,保持卫生整洁,经营结束后及时清扫摊区卫生,清理垃圾至指定垃圾容器。环卫部门在摊区市场设置必要的垃圾容器,做好垃圾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提供优惠政策。在疫情期间新增设的早市、夜市和摊点摊区、小区市场及店外经营的,可减免相关费用。
原文件下载: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鼓励地摊经济激发市场活力的通知》(齐政办发〔2020〕14号)文字解读.doc
(责任编辑: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