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齐发改规〔2020〕5号)的解读

2020/11/16 7.5k 阅读 361 点赞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黑龙江分公司与齐齐哈尔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2020-2021年天然气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印发了《调价通知函》,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齐齐哈尔市非居民用气价格按照综合购进价格每立方米2.125元(此前综合购进价格为1.722元)执行。根据《齐齐哈尔市关于建立实施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价格与综合购进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齐发改规﹝2019﹞5号)规定,经审核和测算,顺价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同时上调0.40元。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经市政府同意,本次顺价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公共采暖等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最高为每立方米3.21元(含税价)。
  (二)本通知执行日期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止。今后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时应及时重新报批。《关于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齐发改规﹝2020﹞3号)废止。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文件地址: /qqhe/c100137/202011/c02_128955.shtml

(责任编辑:张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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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