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齐齐哈尔市征收(用)土地中部分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及边角地磨牛地等确认和补偿标准》(齐政规〔2020〕9号)政策解读

2020/12/02 1.0w 阅读 343 点赞

  一、《齐齐哈尔市征收(用)土地中部分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及边角地磨牛地等确认和补偿标准》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法做好土地征收补偿相关配套政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同步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目前,我市执行的是2014年的补偿标准,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调整。
  二、制发文件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要求,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对照新的规定要求,改进技术方法,推进补偿标准的制定工作,补偿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做好前后政策衔接,实现征收(用)土地中部分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及边角地磨牛地等确认和补偿标准平移有序过渡。
  三、制发文件基本原则是什么?
  在现行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开展征收(用)土地中部分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及边角地磨牛地等确认和补偿标准完善工作,要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协调平衡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听证的原则、坚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确保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顺利施行。
  四、制发文件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0〕4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黑政函〔2020〕71号)的规定。
  五、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0﹞48号)有关要求,开展调查分析、专业测算、综合平衡、组织听证、风险评估、审查报批、公布实施等步骤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测算确定补偿费标准。完成调整工作后,形成征收(用)土地中部分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及边角地磨牛地等确认和补偿标准成果,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齐齐哈尔市征收(用)土地中部分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及边角地磨牛地等确认和补偿标准》(齐政规〔2020〕9号)政策解读.doc


文件地址: /qqhe/c100135/202012/c02_128959.shtml

(责任编辑: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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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