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通知(齐政办规〔2021〕6号)政策解读

2021/08/17 1.2w 阅读 533 点赞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依据
  必要性:《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通知》提高了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将得到更多的补贴资金,进一步增强补贴家庭的市场租房能力,解决住房困难。
  依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和《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齐政办规[2020]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拨款限额、我市补贴家庭人口情况和补贴金额标准,制定我市市区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二、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调整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1人户家庭27平方米;2人户家庭30平方米;3人户家庭35平方米;4人户及以上家庭44平方米。
  (二)调整住房租赁补贴金额标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成员中有在本地稳定就业的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大学生,公交、环卫行业人员,我市重点发展产业企业的35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从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补贴5元,调整至8元。其他类型家庭补贴金额标准不变。
  (三)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龙沙、建华、铁锋、富拉尔基、昂昂溪、碾子山、梅里斯七区范围内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各县(市)可以参照本通知,制定相应标准。
  (四)施行时间。因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涉及广大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切身利益,为了让补贴家庭更好地享受国家保障政策,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通知(齐政办规〔2021〕6号)政策解读.doc


文件地址: /qqhe/c100136/202108/c02_129041.shtml

(责任编辑:王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