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黑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6号),齐齐哈尔市出台了《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案》),完成了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必要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一、出台背景
作为城市地下空间的一部分,人防工程担负着部分城市功能,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由于人防工程位于地面以下,给灾害的预防、报告、抢险和后期处置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一旦发生事故,对地面建筑、交通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要把应对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和名词术语共九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内容包括市指挥部组成与职责、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专家组组成及职责、县以上政府职责。明确了市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组成,逐项说明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专家组、县以上政府职责。
第三部分是预警和预防机制,内容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明确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各方面的观测、现场安全检查及各类风险信息的收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置。
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内容包括I级响应(发生人防工程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Ⅱ级响应(发生人防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Ⅲ级响应(发生人防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Ⅳ级响应(发生人防工程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明确各级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一级为最严重,四级为最轻。
第五部分是应急处置,内容包括事故分级、信息报告、紧急处置、指挥和协调、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新闻报道、应急响应终止。明确四类事故划分标准以及发生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报告程序和报告内容、紧急处置采取的措施、信息新闻发布的要求以及应急响应终止的程序。
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内容包括善后处理、社会救助、保险、总结评估。明确事故发生后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理赔、调查评估工作。
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内容包括通信保障、应急救援与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奖励与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所承担的应急救援和通信保障及技术储备工作,对在事故处置中有突出贡献和造成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给与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八部分是预案管理,内容包括培训与演练、预案更新、预案实施(生效)时间。明确预案培训、应急演练、演练评估的内容以及预案更新需要的条件,要求本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预案。
第九部分是名词术语,对人防工程进行定义解释。
原文件下载: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齐政办规〔2021〕16号)的政策解读.doc
文件地址: /qqhe/c100136/202201/c02_129117.shtml
(责任编辑: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