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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2022/12/12 1.9w 阅读 249 点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健康齐齐哈尔行动(2019-2030年)实施方案》等精神,依据黑龙江省《黑龙江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齐齐哈尔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的基本框架
  《规划》由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组成。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效显著,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范围逐步扩大,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规划》分析了“十四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一是尘肺病等传统职业病防治仍面临较大压力。职业性布鲁氏菌病等职业病危害带来的健康损害不容忽视,化学毒物因素和噪声、高温等物理因素导致的职业危害依然存在。二是职业健康监管和群众性监督工作基础薄弱,职业病防治三级体系尚不完善,基层监管力量和防治工作基础与现代化治理水平不相适应。三是职业健康管理、服务模式面临创新需求,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不能完全满足我市高质量发展需求。四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尤其是小微型企业,对劳动者职业健康重视不够,职业病防治投入不足,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规划》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
  《规划》确定的目标是:到2025年,职业健康预防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和监督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10项主要指标。在指标设置上,对于“十三五”时期已经完成的指标,“十四五”时期不再体现;一些需要持续推进的指标在微调的基础上继续保留;为了体现高质量发展对职业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指标;为了与健康中国行动的有关指标相衔接,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中一些指标也纳入规划指标之中。
  二、《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了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设置了2个专栏。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一方面要通过调整产业政策、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等工作,强化对传统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
  二是严格监督管理,提高职业健康治理能力。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真履行防治责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要求,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的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强化救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实施分类监管,提高预警能力。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提升救治康复能力。发挥多项保险制度的作用,减轻患者医疗负担。落实救助政策,保障职业病患者基本生活。
  四是加强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推进职业健康风险管控。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
  五是构建技术支撑体系,提高职业健康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诊断救治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
  六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各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协调联动。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动健康企业建设,推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交通运输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定活动。
  八是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推动职业病防治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工作。加强与国家、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合作,深化产学研融合,提升职业健康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我市多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医学研究,加大工业金属毒物职业病危害机制研究,争取为法定职业肿瘤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规划》在主要任务中设置了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2个专栏。设置这2个专栏,主要是为了解决制约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短板与弱项问题,提升职业病防治的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明确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对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抓好《规划》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修订《职业病防治法》,推动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规章,综合运用金融、社保等政策措施,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融合,加强交流合作。各县(市)区要将职业健康融入相关政策,在“健康齐齐哈尔”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加强同先进地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保障和科技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区域性职业病防治的技术和经验交流,切实提升我市职业健康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做好经费保障,确保任务完成。各县(市)区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职业病防治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2023年和2025年分别开展中期和末期考核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


文件地址: /qqhe/c100656/202206/7441a1deb2de4a9399679d96a3e3f073.shtml

(责任编辑:窦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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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