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3日,我局印发了《关于执行国家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及确定日照分析范围意见的通知》,现就《通知》的主要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2014年,住建部和国家质监局联合发布的《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未对日照分析范围提出明确意见。2017年,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原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局参照国内其他省、市做法颁布实施了《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国家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及确定日照分析范围意见的通知》(齐规规〔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
经过五年的实践,该《通知》在保障城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截止到2022年6月,该《通知》有效期届满。为确保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我局组织市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研究院启动了《通知》的修订工作。
二、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等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主要内容
提出了我市中心城区太阳光线与墙面、窗面水平夹角参数计算标准及主、客体建筑的日照分析范围。
(二)适用范围
我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对周边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和场地存在日照遮挡影响的以及规划地块内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建筑(场地),均应按照国标和本《通知》要求进行日照分析。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文件地址: /qqhe/c100137/202302/c02_129259.shtml
(责任编辑:张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