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预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制定《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公务员奖励规定》(中组发〔2020〕10号)《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政规〔2018〕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的通知》(黑政办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主要内容
《齐齐哈尔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与附件6个方面,对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等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为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预案》明确职能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齐齐哈尔市,由齐齐哈尔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指导全市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