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需要对2017年5月3日我市印发的《齐齐哈尔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市、县(市)区应急预案》中任务分工、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修订,确保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面提升依法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水平。根据《黑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齐齐哈尔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并与《黑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齐齐哈尔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相衔接。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九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价格应急专班、现场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
(三)预警预防机制。对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和预警级别与发布等进行规范。
(四)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分级和各级响应措施。
(五)应急处置。对事件分级、信息报告、紧急处置、指挥协调、新闻报道、应急终止等作出规定。
(六)后期处置。对善后处置、社会救助、总结评估等作出规定。
(七)保证措施。包括联络保障、资金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和奖励。
(八)预案管理。对培训和演练、预案更新、预案实施(生效)时间作出规定。
(九)名词术语。
四、《预案》明确的职能
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实行异常波动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制。市价格应急专班对全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进行指导、调控。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价格应急工作,建立完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和价格应急防范处理机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价格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原文件下载: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齐政办规〔2025〕1号)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