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一)贯彻国家战略部署的需要。国务院总理李强在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的具体工作任务: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本《规定》的制定正是落实“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具体实践。
(二)解决行业突出问题的需要。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联合出台了若干惠企政策,但在部分功能空间的设计标准、容积率及产权面积计算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大,未能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高品质住宅的积极性。本《规定》的制定让房地产开发主体在打造高品质住宅项目上有据可依。
(三)满足当下市场需求的需要。我国城镇化进程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居民对居住品质需求已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但我市住宅产品类型及建筑形态比较单一,缺乏地域特色,改善性住房特征不够明显。考虑到业主维权意识、邻里矛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我市尚未允许新建小区设置户外专属庭院、空中景观平台、风雨连廊等功能空间,这与当下的市场需求不相匹配。本《规定》的制定在满足城市居民高品质住宅需求方面有所突破。
二、制定依据
(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二)《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
(三)《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四)《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
三、制定过程
2025年2月17日至2月20日,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调研工作组前往河南省商丘市、山东省淄博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管理与发展调研工作。按照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要求,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照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初稿形成后,我局组织规划、建筑领域相关专家进行了专题技术论证,充分征求了省自然资源厅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本《规定》分为适用范围、提升举措、支持政策、实施监管以及其他事项5个部分。①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齐齐哈尔市辖县(市)、区本级。《规定》实施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建住宅项目执行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建住宅项目,可按本《规定》申请规划设计方案修改。②提升举措。涉及支持新建住宅项目创新规划设计、优化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指标计算规则等内容。③支持政策。涉及功能空间、项目资本金、预售许可标准等内容。④实施监管。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局以及辖区政府各司其职。⑤其他事项。明确了《规定》有效期,以及一些兜底条款。
文件地址:/qqhe/c100137/202504/c02_543001.shtml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齐齐哈尔市新建住宅品质提升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5/04/01 1.9w 阅读 25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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