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政策解读

《讷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城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通告》政策解读

2010/05/06 2.0w 阅读 294 点赞

为了加强对建筑渣土处置的管理,规范运输秩序,减少大气扬尘,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建筑渣土运输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讷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城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解读如下:

一、《通告》出台的背景

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以下通称渣土车)历来是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长期因为争道抢行、超限超载、事故高发,以及噪音扰民、抛洒滴漏、随意倾倒、乱停乱放等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受到诟病。近年以来,多地连续发生多起渣土车致人死亡的恶性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舆论广泛关注。而目前专门涉及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的法律、法规不健全,200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施行已有18年左右时间,且与目前我市的建筑渣土管理形势不相适应,规定过于笼统,尤其缺乏对源头的管控和建筑渣土运输企业的考核,因此,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所制定的涉及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的规范性文件—《讷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城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通告》,对于规范建筑渣土处置运输行为,推动建筑渣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通告对建筑渣土处置的管理进行了规范,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备案管理制

城区内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城管局申领“渣土清运证”,方可从事渣土运输。

2、强化源头管控

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加盖苫布等防范措施,防止运输物品撒落、飘扬、滴漏污染道路。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及其它浑浊废弃物的外运,应当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各种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运输。

3、严格运输安全

从事运输渣土等建筑垃圾的单位应遵守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规定的路线、时间运输渣土等建筑垃圾,并按照核定的地点倾倒和处置,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撒漏以及不按规定的地点、场所倾倒渣土。

4、维护市容环境

城区所有临街建设工地必须实行围挡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入城区街道前应洗清泥污,净车上路,严禁车辆挟带泥土进出工地、污染街道。违者依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明确管理职责

由城管局、交警大队、运输管理站组成综合执法队伍,重点查处建筑渣土及散装物料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载、不封闭运输、沿街抛洒、遗落杂物污染道路现象。

6、施行时间

《通告》明确了自2010年5月1日正式施行。

    文件地址:/nehe/c100499/201005/c02_24395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