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讷河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公告

2024/12/23 1.0w 阅读 211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地名文化发展繁荣,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省市地名文化遗产认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公示等程序,形成了讷河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予公布。

序号

标准地名

所在乡镇

1

索伦村

兴旺鄂温克族乡

2

兆麟村

孔国乡

列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地名为重点保护对象,非必要不得更名,确需更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预先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按照规定程序更名,及时上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主管部门,进行信息变更和备案。

讷河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