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林业和草原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五项问题整改,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问题三十八:一些县区“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树得不牢,相关部门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不力,恢复造林工作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展缓慢。讷河市老莱镇胜利村梁某波于2022年违法毁林5.95亩,至今未还林;梅里斯区2020年7件毁林案件毁林面积238.9亩,至今仍有197.1亩未还林,还林进度严重滞后。克山县双河镇双心村东兴屯、西大屯护村林2022、2023年度更新造林任务至今未完成。
二、整改目标:对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三、整改措施:按照案件查处、林地还林、追责问责三到位要求,规范执法流程,对已查处但未还林案件进行核查整改,对造成生态破坏的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对梁某波处以罚款处以罚款62761元,林地已恢复植被;签订生态损害赔偿协议,以生态修复方式履行赔偿义务,梁某波已完成协议规定的赔偿义务;老莱镇党委给予胜利村负责林业工作的支委委员辛贵凤批评教育。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讷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七、受理电话:0452-3328070
八、受理地址:讷河市城南新区讷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讷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讷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14日